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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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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编者按 
· 持续强化环境司法审判职能
· 多措并举谱写梯田生态保护和谐曲
· 加强协作当好密云水库守护人
·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 2022-1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姚飞翔 江西省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江西省抚州市政法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抚州现代化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一、发挥法治固根本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是保障国家和平与安宁的基石。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保障作用,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在法治框架内持续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
  要坚决筑牢政治安全的铜墙铁壁。始终把防范政治风险置于首位,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前沿防线,全面防控重点领域矛盾风险,组织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清零。要坚决化解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始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盘踞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帮教措施。
  二、发挥法治稳预期作用,全力守护公平公正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抚州市政法机关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政法工作置于抚州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全力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让企业安身。依法惩处针对市场主体、企业家、从业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以及公众关切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大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深化企地平安共建,加强治安巡逻巡查巡防,强化企业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动企业加强单位内部防控网建设,不断严密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让企业安心。坚决贯彻“审慎谦抑”执法司法理念,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建立“免罚轻罚”清单,对涉企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免于行政处罚或从轻处罚。大力支持、保护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的行业、领域。全力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企案件中的适用力度,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市场主体执法司法事项正负面清单,不断完善涉企业执法司法信息发布等制度,为企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
  让企业安业。不断提升法治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事项,进一步降低行政管理事项的市场准入门槛,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举措,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法律服务体系,使政法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积极探索干警定点帮扶、预约服务、派驻指导等服务模式,及时发现、受理、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问题,主动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发挥法治利长远作用,全力呵护百姓安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抚州市政法机关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奋力谱写良法善治新篇章。
  更加注重夯实基础。树牢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实战化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积极适应政法工作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的趋势要求,大力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深度应用,切实发挥现代科技在防控风险、打击犯罪、执法司法、服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更加注重打造品牌。积极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机制,打造“红色治理”品牌,持续巩固提升“一县一品”矛盾纠纷乡土调解工作成效,展现新时代抚州政法队伍良好形象。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四个一”培养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履职能力、服务效能、培养价值和参与热情。
  更加注重人才支撑。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逐级遴选制度,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惩戒工作,强化县乡两级法治力量保障,着力锻造优秀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深化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政法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交流轮岗等制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作风建设,着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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