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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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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声明

( 2022-10-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施耐德电器成套有限公司、天津固安捷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22)津01民初657号],我司就本案行为深表歉意,特声明且承诺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在生产、销售的电气商品上以及在店铺门头、装潢等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使用“施耐德”、“     ”标识的行为,侵害了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第G715396号“     ”、第1493717号“施耐德电气”商标权。同时,天津市施耐德电器成套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企业字号“施耐德”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公司以上使用行为,使得本公司及商品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产生多方面的联系,从而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对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和商誉损失。对此,我司深表歉意并予以赔偿。
  本公司保证,立即停止在生产、销售的商品及任何商业活动中使用侵权字样与标识;立即关闭“天津市施耐德电器成套有限公司”网站(域名:tjsnd.cn);立即停止使用“施耐德”字样作为企业字号并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司承诺不再实施任何侵犯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特此声明和承诺!
被告天津市施耐德电器成套有限公司、天津固安捷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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