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
高级检索
12
版:综合
[
上一版
]
[
下一版
]
内容导航
自贡中院“阳光破产”助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三明森林消防培养按纲抓建“明白人”“实干家”
连云港海州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
扬州邗江做好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
昆明两地巧用“小积分”兑出“大文明”
承德税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荆州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
遵义播州发挥律师优势赋能基层治理
博罗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
东莞莞城街道禁毒宣传进校园
清远太平镇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关于假冒国家电力公司名义注册登记
相关情况的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致歉声明
致歉声明
返回目录
A+
A-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假冒国家电力公司名义注册登记
相关情况的公告
经查,社会上存在冒用国家电力公司名义出资设立的公司企业。为此,特别公告:依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国家电力公司自2003年6月30日起再无任何投资、经营等行为,国家电力公司印章未对外进行注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国家电力公司印章封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现提请社会公众注意,对于登记国家电力公司为股东的企业以及自称系国家电力公司下属单位的企业,应核实其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遭受损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