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例危险作业案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对白某甲、白某乙、姚某某提起公诉。据悉,这是西安市首例以该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经查,白某甲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雇佣白某乙、姚某某在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沣东新城某停车场内非法设置加油站,对外销售汽油和柴油,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00余万元。长安区检察院认为,3人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         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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