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调研
9 4/9 3 4 5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市域
· 认真绘就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 以高水平检察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

认真绘就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 2022-09-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杨军 四川省眉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四川省眉山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依法治村,不断创新法治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三大引领”,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正确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法治乡村建设首先要从加强党的建设着手,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思想政治引领明方向、目标任务引领添举措、监督考核引领强推动,打破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一些阻塞障碍,凝聚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各方面资源,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从条块分治向系统治理转变。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眉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筑牢法治乡村建设的思想基础,不断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各区县先后出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向区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向区县委政法委述职办法,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约谈通报等检查考核机制,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队伍管理质效和履职能力水平。全市6个区县均设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包括法治乡村在内的法治建设工作,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加强目标任务引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眉山的决定》《关于构建新型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决定》等文件,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动落实。以送法下乡、大调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为抓手,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域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从健全涉农法规制度、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等方面,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法治乡村建设的阶段检查和工作总结。
  加强监督考核引领。眉山市在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将法律监督同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法律监督,定期对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把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区县、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用好奖惩手段,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等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三大行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行稳致远
  眉山市作为四川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在乡村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部分涉农领域立法存在空白,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时有发生。为此,眉山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实施立法提质、执法提能、司法提效“三大行动”,有针对性地破解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一些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乡村。
  实施立法提质行动。紧紧围绕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小切口、大纵深”立法,出台了《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相关地方法规。特别是为落实眉山市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要求,出台《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从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七个方面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及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执法提能行动。通过改革调整镇村行政区划,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编制使用效率。通过招录、调配等方式,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结合“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活动,安排民警到基层所队驻点锻炼。优化调整、公开公示乡镇(街道)权力清单,重点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实施司法提效行动。优化调整人民法庭布局,全市现有人民法庭20个。高质量推进乡镇(街道)派驻检察工作,探索乡镇(街道)检察工作巡回化,将案件庭审、公开听证、法治宣传等检察工作开展到村(社区)。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市县共建试点,打造特色亮点司法所。
  三、强化“三大抓手”,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强基固本
  基层治理的核心是人、治理的要义在事。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当前,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环境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农村的法律配套服务尚未跟上,农村群众在懂法、用法上还有一定差距。对此,眉山市坚持以人为本,聚焦农村群众的感受和需求,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多元化解为抓手,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群众矛盾。
  强化法治宣传抓手。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纵深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通过“党群集中活动日”“坝坝会”等各具特色的形式,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切实抓好乡村干部会前学法、“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等工作。结合城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以“两微一端”等平台为主体,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网络。
  强化法律服务抓手。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构建“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的综合型、一站式服务窗口。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增加法律顾问参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法治审查的范围和频次。
  强化多元化解抓手。眉山市先后出台《关于完善一核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全面建成县乡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80%村(社区)建成调解室,构建“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实现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