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制度
· 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的难题及其应对
· 从传统祭田制度探究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 是企业合规改革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 是大数据时代全新而独立的课题
· 以去中心化的信息收集为基础框架
· 应当遵从法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姬蕾蕾谈企业数据保护——
是大数据时代全新而独立的课题

( 2022-09-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姬蕾蕾在《法学论坛》2022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企业数据保护的司法困境与破局之维:类型化确权之路》的文章中指出:
  企业数据保护是大数据时代全新而独立的课题,现行司法裁判对企业数据纠纷的解决并不能解答数据权属与数据利用问题,因此,企业数据权利化成为定分止争的新路径。然而,企业数据权利化面临客体范围含糊不清、利益关系交织复杂、法律属性多元衍变等障碍,有鉴于此,对企业数据权利化应当以数据价值生成机制为导向,以企业数据纠纷的裁判基准为依据,进行类型化制度设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