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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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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共同富裕内涵丰富,包括资源利用和配置高效科学、人民生活普遍达到富裕富足、人们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等。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保障,需要不断创新和深化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与共同富裕内涵相匹配的社会治理经验,全面供给和呈现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是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一、共同富裕蕴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要求 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高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兜底保障。在绘就共同富裕壮丽画卷的过程中,社会治理是一块起着重要作用的“压舱石”。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实现共同富裕不可缺少的基础一环。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共同富裕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为基本价值和目标导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需要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置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局中统筹考虑、系统推进。通过推进社会治理,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才能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也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需要通过社会融合促进人和要素在区域、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推进不同群体间公共服务公平共享,为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公共生活提供有效载体,推动人民群众在参与和沟通中凝聚共识,形成团结奋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共同富裕进程中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五大工作原则,为共同富裕场景下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路径方向。 要始终坚持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始终的一条红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包括社会善治目标在内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组织保障。 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不仅仅是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社会更加和谐和睦,构筑让人民群众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 要始终秉持系统观念,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共同富裕的推进和实现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全盘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面对复杂多样的新问题,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善于预见和预判各种风险挑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发展安全性。要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障碍,强化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举措。 三、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共同富裕 进入新时代以来,浙江以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为抓手,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社会治理新经验,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强化党建引领,把牢社会治理的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党建引领汇聚各方共同参与治理的强大合力,提高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威和政治优势,在确保社会治理正确方向、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确立协商合意、保护困难群体、构建治理合作关系等方面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和协调作用。另一方面,形成多维立体的大党建格局,发挥党建打破行业壁垒和集聚资源的优势,构建基层协商治理格局,同步提升党组织引领社会治理的能力。 建设法治社会,筑牢社会治理的法治之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通过构建体现共同富裕理念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形成等路径,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及其社会治理单元纳入法治轨道。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充分融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从源头治理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践行民主协商,聚集社会治理的磅礴合力。通过迭代升级“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四治融合”,构建协商治理常态化机制,激发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治理。重塑城乡社区新熟人社会,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社会治理生动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采取民主恳谈、专家咨询、书面征询、走访约谈、决策听证以及“互联网+协商”等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形成提出议题、确定主体、告知事宜、确定形式、商讨内容、进行表决、备案结果、结果实施等完整、流畅、闭环的协商程序,强化协商治理标准化法治化。 通过数字赋能,重塑社会治理的变革力量。以数字化改革对治理数据平台进行有机整合,建立数据分舱和授权共享机制,形成数据的跨部门互通和上下联动,最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通过智慧平台和应用场景,形成治理大数据联通共享,为治理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效帮助。建设城乡一体化智慧社区,以数字赋能未来社区治理,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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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社会治理 助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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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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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晨
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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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共同富裕内涵丰富,包括资源利用和配置高效科学、人民生活普遍达到富裕富足、人们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等。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保障,需要不断创新和深化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与共同富裕内涵相匹配的社会治理经验,全面供给和呈现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是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一、共同富裕蕴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要求 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好日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高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兜底保障。在绘就共同富裕壮丽画卷的过程中,社会治理是一块起着重要作用的“压舱石”。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实现共同富裕不可缺少的基础一环。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共同富裕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为基本价值和目标导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需要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置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局中统筹考虑、系统推进。通过推进社会治理,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才能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也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需要通过社会融合促进人和要素在区域、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推进不同群体间公共服务公平共享,为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公共生活提供有效载体,推动人民群众在参与和沟通中凝聚共识,形成团结奋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共同富裕进程中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五大工作原则,为共同富裕场景下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路径方向。 要始终坚持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始终的一条红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包括社会善治目标在内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组织保障。 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人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不仅仅是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社会更加和谐和睦,构筑让人民群众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 要始终秉持系统观念,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共同富裕的推进和实现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全盘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面对复杂多样的新问题,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善于预见和预判各种风险挑战,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发展安全性。要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障碍,强化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举措。 三、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共同富裕 进入新时代以来,浙江以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为抓手,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社会治理新经验,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强化党建引领,把牢社会治理的正确政治方向。通过党建引领汇聚各方共同参与治理的强大合力,提高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威和政治优势,在确保社会治理正确方向、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确立协商合意、保护困难群体、构建治理合作关系等方面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和协调作用。另一方面,形成多维立体的大党建格局,发挥党建打破行业壁垒和集聚资源的优势,构建基层协商治理格局,同步提升党组织引领社会治理的能力。 建设法治社会,筑牢社会治理的法治之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通过构建体现共同富裕理念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形成等路径,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及其社会治理单元纳入法治轨道。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充分融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从源头治理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践行民主协商,聚集社会治理的磅礴合力。通过迭代升级“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四治融合”,构建协商治理常态化机制,激发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治理。重塑城乡社区新熟人社会,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社会治理生动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采取民主恳谈、专家咨询、书面征询、走访约谈、决策听证以及“互联网+协商”等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形成提出议题、确定主体、告知事宜、确定形式、商讨内容、进行表决、备案结果、结果实施等完整、流畅、闭环的协商程序,强化协商治理标准化法治化。 通过数字赋能,重塑社会治理的变革力量。以数字化改革对治理数据平台进行有机整合,建立数据分舱和授权共享机制,形成数据的跨部门互通和上下联动,最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通过智慧平台和应用场景,形成治理大数据联通共享,为治理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效帮助。建设城乡一体化智慧社区,以数字赋能未来社区治理,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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