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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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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为护航亚运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 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 以“警民联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统筹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以“警民联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2022-03-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刘珍 安徽省肥东县副县长,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8年以来,安徽省肥东县公安局将“警民联调”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合,瞄准信息化,研发智能化软件平台,为“警民联调”插上科技的翅膀,大大提升了矛盾调解化解效率和成功率。经过4年的探索实践,12个派出所全部升级构建为智能版“警民联调”,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司法指导、法院确认”的模式建设,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注入动能。
  一、科学布局、整体谋划
  近年来,肥东县公安局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变“单打独斗”为“多方联动”,形成了功能互补、程序规范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当作党政工程来抓。肥东县明确“警民联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等内容,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要求予以界定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多元调解格局。依据《关于设立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积极对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2+3+N”网格主体的调解员队伍。其中“2”指的是“警民联调”室专(兼)职调解员、网格入驻法官(法官助理)队伍;“3”指的是乡镇(园区)综治中心调解员、社区(村)调解员、乡镇(园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N”指的是村(社区)临时调解员、行业调解员等队伍。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和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机衔接,使矛盾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发现、解决。在多元调解格局下,基层派出所警力能够从大量的调解纠纷警情中释放。
  二、研发平台、智能升级
  肥东县公安局通过创新机制,让“警民联调”工作插上科技翅膀,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有力护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开发一体化软件平台。联合技术公司开发建设“警民联调+司法确认”一体化软件平台,实现全程可视化、信息化管理。以调解为主线,将远程司法援助、远程司法确认等功能嵌入同一软件。政法单位通过这一软件平台开展调解案件的审核、推送、确认等操作,实现在线提交、在线审核。
  规范信息化操作流程。政法单位之间通过一体化平台开展法律文书、电子卷宗推送、签收、流转等协同业务;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权限,制作、审批、签发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经身份识别认证后,在电子版本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资料中加载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同一平台下操作,信息公开,处处留痕,审核节点信息自动推送,实时提醒,不仅对“警民联调员”形成有力监督,而且提升部门协作效率。
  落实一站式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后,法官通过软件平台的远程视频系统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事实、调解协议、待司法确认的事项等进行核实,符合司法确认的,法官制作、审批、签发法律文书并通过软件平台推送至“警民联调”室,加载电子印章的裁定书会被现场打印,当场送达。远程视频司法确认的整个过程会被实时摄录,作为电子证据自动存档,保证程序规范化。调解成果被当场固定,有效避免纠纷反复。“最多跑一次”成为现实。
  案件调解从受理到最终完成司法确认均在“警民联调”一体化平台内流转,当事人在警民联调室就能一站式拿到调解协议书或裁定书。通过升级版的“警民联调”,让“最多跑一次”覆盖调解流程的每个环节,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提升能力、激发活力
  肥东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业务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不断激发调解员工作动力,为“警民联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支撑。
  调解员能力是基础。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省优秀调解员、法官、律师等授课;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先后组织参与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共点评”的方式,对每月抽取的调解卷宗逐卷审阅共同点评,用身边的卷宗教育调解员规范化制作卷宗各个环节;通过“常充电”方式,购买一系列法律书籍,以自学方式提升调解员法律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考核制度保障是关键,严格按照《肥东县“警民联调”室联调员选用及奖惩办法(试行)》进行考核,通过奖罚分明的机制,激活调解员动力。
  四、成效显著、社会和谐
  肥东县公安局着眼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疑难化”难题,探索形成了功能互补、程序规范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有效控制矛盾升级,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大调解体系逐步健全。初步形成以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政调解、诉前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2+3+N”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员力量逐步壮大,警民联调室专职、兼职调解员,法院调解员、乡镇(园区)综治调解员、村(社区)调解员、律师等调解力量整合后,人员力量比增大。调解的社会效益持续良好,作为成本较低、效益较好的一种机制,“警民联调”节约社会成本,分流公安机关警情、降低法院压力并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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