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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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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的重大成就和经验总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强调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实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形成的重要结论,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抉择。 《决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全局出发,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形成“十个坚持”的宝贵历史经验。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百年奋斗取得伟大成就所凝聚的首要经验,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遵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根本政治保证。只有始终把党的领导置于各项工作之首,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才能不断实现胜利和辉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强调和突出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桂林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要铸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在法治桂林建设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好市委各项决议和部署。 强化科学立法,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职能,遵循立法规律、丰富立法形式、强化立法规范,做到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立法。强化严格执法,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正司法,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强化基层依法治理,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强化全民守法,以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广西普法条例为要求,强化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秉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之大者”宗旨。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一以贯之的初心使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桂林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落实好人民性的根本要求。 坚持立法为民。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注重开门立法,加强全市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探索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立法及立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意见反馈机制,健全立法草案条款公开听证制度。坚持执法为民。通过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权利和社会秩序,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贯穿在各级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日常履职中,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强化严格公正廉洁高效司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坚持守法为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突出抓好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偏远地区等薄弱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构建起精准有效、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普法宣传格局。切实加强法治桂林、平安桂林建设,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中,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法治力量。桂林依法治市办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2030年基本建成、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职能,统筹推进桂林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构建新格局。 要在加强和完善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架构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探索将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向乡镇(街道)延伸,进一步织密法治建设工作网络。要在加强和创新依法治市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原有桂林依法治市经验基础上,建立政府部门领导析法用策制度,形成以严抓“关键少数”为目标的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析法用策“四位一体”新机制。要在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上下功夫、求实效,立足桂林特色,坚持“小切口”立法,大力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更好发挥法治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要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求实效,在总结行政复议体制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聚焦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桂林推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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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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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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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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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的重大成就和经验总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强调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实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形成的重要结论,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抉择。 《决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全局出发,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形成“十个坚持”的宝贵历史经验。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百年奋斗取得伟大成就所凝聚的首要经验,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遵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根本政治保证。只有始终把党的领导置于各项工作之首,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才能不断实现胜利和辉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强调和突出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桂林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要铸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认识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在法治桂林建设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好市委各项决议和部署。 强化科学立法,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职能,遵循立法规律、丰富立法形式、强化立法规范,做到科学民主公开公正立法。强化严格执法,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正司法,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强化基层依法治理,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强化全民守法,以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广西普法条例为要求,强化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秉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国之大者”宗旨。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史,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一以贯之的初心使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桂林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落实好人民性的根本要求。 坚持立法为民。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注重开门立法,加强全市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探索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立法及立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意见反馈机制,健全立法草案条款公开听证制度。坚持执法为民。通过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权利和社会秩序,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贯穿在各级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日常履职中,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强化严格公正廉洁高效司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坚持守法为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突出抓好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偏远地区等薄弱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构建起精准有效、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普法宣传格局。切实加强法治桂林、平安桂林建设,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中,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法治力量。桂林依法治市办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2030年基本建成、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职能,统筹推进桂林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构建新格局。 要在加强和完善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架构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探索将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向乡镇(街道)延伸,进一步织密法治建设工作网络。要在加强和创新依法治市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原有桂林依法治市经验基础上,建立政府部门领导析法用策制度,形成以严抓“关键少数”为目标的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析法用策“四位一体”新机制。要在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上下功夫、求实效,立足桂林特色,坚持“小切口”立法,大力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更好发挥法治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要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求实效,在总结行政复议体制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聚焦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桂林推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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