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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石凯丽的举手之劳

( 2021-1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张 驰
□ 本报见习记者 范瑞恒
□ 本报通讯员  于伯军

  每个工作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石凯丽都会准时到达法院门口,然后乘车到达距离50公里外的宁河区法院派出法庭——潘庄人民法庭,开始一天的工作。
  “协助员额法官草拟判决、证据交换、现场勘验、外出送达、案件调解、法律咨询……”石凯丽掰着手指头向记者介绍自己的工作职责。
  2016年,石凯丽考进宁河区法院,在人手紧缺的潘庄法庭任法官助理,一干就是5年。
  法官助理主要从事的是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他们不是审判工作的主角,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5年时间里,她经历过“无从下手”的尴尬,也体会过“得心应手”的幸福,静下心来学习,扎下根来服务,她得到提升的不仅仅是业务素质,还有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
  现在,有法律问题找“石法官”成为潘庄法庭辖区群众的共识。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中,石凯丽也深切感受到,有时自己的举手之劳,就能解决当事人的疑惑。
  前不久,她处理了一起宣告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这起案件的被申请人因为患精神分裂症,其妻子吴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其老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请求指定其为监护人。
  按照法定程序,对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需要由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鉴定需要缴费,这让吴女士的脸上泛起愁容,她为老公治病已花光积蓄,家庭因病致贫,一家人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已拿不出这笔费用。
  从同事那里了解到,天津有5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石凯丽逐一联系,说明吴女士家庭状况,请求上述鉴定机构给予帮助。通过询价与对比,终于找到了合适的鉴定机构。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没想过要得到回报。”她表示,面对当事人,多说一句话、多干一点事,既是践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心使命,又能书写司法为民的价值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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