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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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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王斯栋
“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获评2020年福建自贸区第17批创新举措,“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向全国复制推广,创新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体现一心一意为民办实事的司法温度…… 近年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指引,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切口,真诚接受人大监督、真心服务代表履职,让人民群众更有公平正义获得感。 2017年至2021年,平潭法院执结案件2078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7.21亿元,比上一个5年分别上升460%和987%,执行工作近两年连续在福建省各地市党政平安综治考核中名列第一。 人大依法监督支持 “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非法院一家之‘难’,须将其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在多方合力之下才能有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平潭县潭城镇东门社区支部书记薛玉凤提出,要以“一盘棋”的思想凝聚起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但在实践中,“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现象仍然存在。 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并接续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平潭县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专项听取和审议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2018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平潭实验区党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明确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各单位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切实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 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面对面听执行汇报、近距离看执行行动、心连心议执行工作,5年来共视察法院执行工作20余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2次,为执行工作“把脉问诊”“辨证开方”。 围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等主题,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连续3年开展执行专题调研,先后形成《关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调研报告》等针对性操作性强、创新值含金量高的书面报告,为解决执行难注入了强大智力和攻坚动力。 法院主动接受监督 平潭法院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保证,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公开和实体公开、节点监督和重点监督、监督权与参与权结合起来,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实现阳光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平潭法院主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各项宝贵意见,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坚持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工作,根据代表的工作性质、职业特点等情况,制定个性化专属联络方案,按照乡镇区域划分聘请19名执行监督员和15名执行联络员,确保意见建议收集在平时、矛盾纠纷化解在日常。 平潭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关心关注的执行案件,完善和落实领导包案、分级负责、跟踪督办、反馈落实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和群众满意率。认真研究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针对执行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反馈,限期办理、对账销号,5年来共办复涉执行工作代表意见建议23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平潭法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开通和人大代表沟通联络的“绿色通道”,实时通报重要执行信息和最新执行动态,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研究改进短板不足。同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200余次,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人大法院协同联动 解决执行难既是公信行动也是民生工程。在人大监督下,平潭法院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审判和执行中。2018年至2020年,平潭法院连续3年均有执行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例”。 平潭法院会同人大、政协共同开展“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通过精选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100件,邀请全国、省、县三级代表委员100名,以“一人一案”模式进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跟踪。活动自2020年开展以来,代表委员共见证执行近300次,参与调解案件63件,协助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 近5年来,平潭法院先后邀请代表参与“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20余次。代表们亲临执行现场,为执行攻坚鼓与呼,推动促进执结复杂疑难执行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针对传统办案中异地财产处置难问题,平潭法院立足平潭“综合+试验”的区位优势,借助人大和代表们联系广、善协调、力度大的优势,联合多部门创新推出“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实现执行事项“云上办”“网上走”。 今年12月,针对司法拍卖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平潭县人大推动促进协同单位与法院密切配合,在福建省率先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实现挂网拍卖全部信息“网上走”,拍卖流程、税费缴纳期限由45天缩短到5天,法拍房产转移登记期限缩短近一半,让群众购买法拍房更安心、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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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接受人大监督真心服务代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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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法院阳光执行体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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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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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王斯栋
“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获评2020年福建自贸区第17批创新举措,“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向全国复制推广,创新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体现一心一意为民办实事的司法温度…… 近年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指引,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切口,真诚接受人大监督、真心服务代表履职,让人民群众更有公平正义获得感。 2017年至2021年,平潭法院执结案件2078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7.21亿元,比上一个5年分别上升460%和987%,执行工作近两年连续在福建省各地市党政平安综治考核中名列第一。 人大依法监督支持 “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而非法院一家之‘难’,须将其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在多方合力之下才能有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平潭县潭城镇东门社区支部书记薛玉凤提出,要以“一盘棋”的思想凝聚起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但在实践中,“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现象仍然存在。 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并接续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平潭县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专项听取和审议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2018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平潭实验区党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明确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各单位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切实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 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面对面听执行汇报、近距离看执行行动、心连心议执行工作,5年来共视察法院执行工作20余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2次,为执行工作“把脉问诊”“辨证开方”。 围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等主题,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连续3年开展执行专题调研,先后形成《关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调研报告》等针对性操作性强、创新值含金量高的书面报告,为解决执行难注入了强大智力和攻坚动力。 法院主动接受监督 平潭法院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保证,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公开和实体公开、节点监督和重点监督、监督权与参与权结合起来,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实现阳光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平潭法院主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各项宝贵意见,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和具体行动。坚持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工作,根据代表的工作性质、职业特点等情况,制定个性化专属联络方案,按照乡镇区域划分聘请19名执行监督员和15名执行联络员,确保意见建议收集在平时、矛盾纠纷化解在日常。 平潭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关心关注的执行案件,完善和落实领导包案、分级负责、跟踪督办、反馈落实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和群众满意率。认真研究人大常委会的交办意见,针对执行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反馈,限期办理、对账销号,5年来共办复涉执行工作代表意见建议23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平潭法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开通和人大代表沟通联络的“绿色通道”,实时通报重要执行信息和最新执行动态,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研究改进短板不足。同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200余次,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人大法院协同联动 解决执行难既是公信行动也是民生工程。在人大监督下,平潭法院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审判和执行中。2018年至2020年,平潭法院连续3年均有执行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例”。 平潭法院会同人大、政协共同开展“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通过精选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100件,邀请全国、省、县三级代表委员100名,以“一人一案”模式进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跟踪。活动自2020年开展以来,代表委员共见证执行近300次,参与调解案件63件,协助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 近5年来,平潭法院先后邀请代表参与“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20余次。代表们亲临执行现场,为执行攻坚鼓与呼,推动促进执结复杂疑难执行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针对传统办案中异地财产处置难问题,平潭法院立足平潭“综合+试验”的区位优势,借助人大和代表们联系广、善协调、力度大的优势,联合多部门创新推出“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实现执行事项“云上办”“网上走”。 今年12月,针对司法拍卖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平潭县人大推动促进协同单位与法院密切配合,在福建省率先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实现挂网拍卖全部信息“网上走”,拍卖流程、税费缴纳期限由45天缩短到5天,法拍房产转移登记期限缩短近一半,让群众购买法拍房更安心、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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