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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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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凤超、张小俊:本院对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孙小卫:本院对原告阜阳市煜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小卫、闫红玲追偿权纠纷(2021)皖1202民初1275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其代你偿还的借款9700元及利息,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克富、张晓敏: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万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克富、张晓敏追偿权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8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代偿款30142.9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96078.4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小琴:本院受理李永辅诉你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坪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七星关区恒华安保器材经营部与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502民初504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裁定)、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义:本院受理李芳仪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350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严丝嘉: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严丝嘉、龚龙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9701.53元及利息104222.15元(截止2021年3月20日),合计403923.68元,并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62944%计算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58元,由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严丝嘉: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严丝嘉、龚龙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71331.06元(截止2021年3月20日),合计271331.06元,并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29472%计算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70元,由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石本友:本院受理原告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蒋发英:本院受理原告杨书武与被告蒋发英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小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592号 张正昌:原告乐清市石帆诚盛钢管租用经营部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9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邓明敦:本院受理原告蔡涛涛与被告邓明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94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严敬雨:本院受理原告姚笑颖诉你追偿权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4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安徽鼎红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刘钊:本院受理原告王健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4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端彪、吴元梅: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端彪、吴元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43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洪春:本院受理石振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毕景文、王海民:原告索艳龙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3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陈克财:本院受理原告刘入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802民初40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被告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木料款119000元,并以119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3.由被告你承担案件受理费1340元。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闵哲:本院受理王得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604民初1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康康:本院受理原告吴键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8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韩桂春:本院受理闫凤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杨晓晓:本院受理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换:吴同林:本院受理原告金剑诉被告吴同林第三人顾献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姜福瑞: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彭冲:本院受理刘兴龙诉你与崔玉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8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泽先诉被告七星关区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11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乔大壮: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才诉被告乔大壮、甘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乔大壮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给原告刘国才钻井报酬23,100.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在本报所登《<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黔01破11号》中有关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2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内容更正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1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特此更正。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1号 盐城鑫睿泽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玲,身份证号码:32092219******3080):经我委查实,你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已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都卫公罚[2021]3号),你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我委已作出《催告书》(都卫公催〔2021〕3号)。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振兴路168号盐都区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兆华,联系电话:0515-88324110。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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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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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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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凤超、张小俊:本院对河北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孙小卫:本院对原告阜阳市煜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小卫、闫红玲追偿权纠纷(2021)皖1202民初1275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其代你偿还的借款9700元及利息,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克富、张晓敏: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万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克富、张晓敏追偿权纠纷(2021)皖1202民初148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偿还代偿款30142.9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96078.4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小琴:本院受理李永辅诉你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坪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七星关区恒华安保器材经营部与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国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502民初504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裁定)、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义:本院受理李芳仪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350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诉讼财产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严丝嘉: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严丝嘉、龚龙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9701.53元及利息104222.15元(截止2021年3月20日),合计403923.68元,并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4.62944%计算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58元,由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严丝嘉: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严丝嘉、龚龙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印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71331.06元(截止2021年3月20日),合计271331.06元,并自2021年3月21日起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29472%计算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70元,由被告严丝嘉、龚龙军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石本友:本院受理原告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蒋发英:本院受理原告杨书武与被告蒋发英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小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9592号 张正昌:原告乐清市石帆诚盛钢管租用经营部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9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邓明敦:本院受理原告蔡涛涛与被告邓明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94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严敬雨:本院受理原告姚笑颖诉你追偿权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4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安徽鼎红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刘钊:本院受理原告王健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4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李端彪、吴元梅:原告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端彪、吴元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43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洪春:本院受理石振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毕景文、王海民:原告索艳龙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3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陈克财:本院受理原告刘入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802民初40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被告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木料款119000元,并以119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8月25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3.由被告你承担案件受理费1340元。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闵哲:本院受理王得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604民初1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康康:本院受理原告吴键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8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韩桂春:本院受理闫凤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杨晓晓:本院受理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换:吴同林:本院受理原告金剑诉被告吴同林第三人顾献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姜福瑞:本院受理原告杨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彭冲:本院受理刘兴龙诉你与崔玉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8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泽先诉被告七星关区渝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11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乔大壮: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才诉被告乔大壮、甘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5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乔大壮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给原告刘国才钻井报酬23,100.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更正公告: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在本报所登《<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黔01破11号》中有关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2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内容更正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1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特此更正。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1号 盐城鑫睿泽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玲,身份证号码:32092219******3080):经我委查实,你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已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都卫公罚[2021]3号),你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我委已作出《催告书》(都卫公催〔2021〕3号)。因与你无法取得联系,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振兴路168号盐都区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兆华,联系电话:0515-88324110。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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