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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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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娥:本院受理张跃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黄欢:本院受理赖淼林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钟桂华、罗细香:本院受理罗玉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彭云并:本院受理林志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199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张娜:本院受理韩晓娜诉你与第三人高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牟秀兵:本院受理青海青重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3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崔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杨利兴、杨春红、张道福、陈国志:本院受理吴国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徐波萝:本院受理陈索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胡凯:本院受理邹玲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在本报刊登的李晓林诉范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的“李晓林”更正为“李晓琳”,特此更正。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金羽翔冷暖科技有限公司、毕美娜、郭守富、大连金羽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金羽翔海洋产业园有限公司、大连中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大连轴承仪器厂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金羽电脑抽纱工艺品有限公司、大连视觉方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大连长海金翔水产有限公司:原告金水石、辛明锋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王磊、王维毅:原告肖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2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葛建堂:原告泰通线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4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李大海: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赵晓玲:本院受理白尔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郑京南:本院受理李群娣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林龙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袁浩:本院受理赵娜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苗坤:本院受理王炳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张秀辉:本院受理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胡桂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襄阳市联诚达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4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李杰、黄爱国:本院受理阮丽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郭光清、杨林涛:本院受理枣阳市财政局与襄阳艾克特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祝德洪、梅涛、高勇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宋玉修、宋防修:原告雒仁福、姜建建诉宋河修、姜喆宁、宋爱华及你们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于伟光:本院受理原告韩方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5民初10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暴士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桦甸国贸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20)吉0202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202执34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向福兵: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5民初10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烽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贵:本院审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航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烽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宋继学、马智明、李华明、罗莉、曹伯锋、李贵、杨艳、于岳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贵阳航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2民初4334号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尹博文:本委受理的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大仲字第405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大连仲裁委员会 陈洪涛:你诉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武装部、昌黎县民兵训练基地解除聘用合同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昌劳人仲案字(2020)第43号仲裁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仲裁委员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昌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彭志坚:本会于2021年5月18日,受理申请人陈智豪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肇仲案字87号,本案适用普通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2年2月24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4月1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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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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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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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娥:本院受理张跃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黄欢:本院受理赖淼林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钟桂华、罗细香:本院受理罗玉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彭云并:本院受理林志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199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张娜:本院受理韩晓娜诉你与第三人高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牟秀兵:本院受理青海青重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3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崔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4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杨利兴、杨春红、张道福、陈国志:本院受理吴国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721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 徐波萝:本院受理陈索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胡凯:本院受理邹玲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1年10月11日在本报刊登的李晓林诉范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的“李晓林”更正为“李晓琳”,特此更正。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金羽翔冷暖科技有限公司、毕美娜、郭守富、大连金羽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大连金羽翔海洋产业园有限公司、大连中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大连轴承仪器厂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金羽电脑抽纱工艺品有限公司、大连视觉方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大连长海金翔水产有限公司:原告金水石、辛明锋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王磊、王维毅:原告肖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2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葛建堂:原告泰通线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84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李大海: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赵晓玲:本院受理白尔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郑京南:本院受理李群娣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林龙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袁浩:本院受理赵娜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苗坤:本院受理王炳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581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曙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张秀辉:本院受理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胡桂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襄阳市联诚达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4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李杰、黄爱国:本院受理阮丽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郭光清、杨林涛:本院受理枣阳市财政局与襄阳艾克特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祝德洪、梅涛、高勇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宋玉修、宋防修:原告雒仁福、姜建建诉宋河修、姜喆宁、宋爱华及你们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于伟光:本院受理原告韩方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5民初10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暴士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桦甸国贸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20)吉0202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202执34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向福兵:本院受理原告贵阳观山湖昌龙建筑材料租赁部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5民初10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烽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贵:本院审理原告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航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烽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宋继学、马智明、李华明、罗莉、曹伯锋、李贵、杨艳、于岳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贵阳航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2民初4334号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尹博文:本委受理的大连高新园区中祥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大仲字第405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大连仲裁委员会 陈洪涛:你诉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武装部、昌黎县民兵训练基地解除聘用合同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昌劳人仲案字(2020)第43号仲裁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仲裁委员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昌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彭志坚:本会于2021年5月18日,受理申请人陈智豪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肇仲案字87号,本案适用普通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2年2月24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2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4月1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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