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2/3中缝 姜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吕洪涛与你及被上诉人王志梅、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康爱华、聂桂臻、王丽丽、齐立君、周世新、臧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终1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秀文:本院受理石浩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1191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冀1182民初119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时岩岩:本院受理原告王二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3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自费抚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 臧建清:本院受理董大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杰:本院受理顾大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周敏:本院受理吴劲松诉周仲发、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邱厚泽、吴学敏:本院受理原告李剑诉被告刘永限、邱厚泽、吴学敏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2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忠绪:本院受理原告朱少葵诉被告谢忠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0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李斌诉被告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1202民初489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任军:本院受理颜涛诉你与魏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阜阳悟空传媒有限公司、申林: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众成喷绘写真服务部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7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悟空传媒有限公司、申林: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五八广告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8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海洋:本院受理原告郭献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4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叶敏:本院受理原告陈小兵与被告叶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24民初3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杨兰: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一、被告杨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偿还所欠信用卡本金8970元、利息1,336.46元(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二、被告杨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杨兰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纳耀雄: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一、被告纳耀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偿还所欠信用卡本金9,994.62元、利息1,578.8元及手续费62.9元(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二、被告纳耀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65元,由被告纳耀雄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云南汇科达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厦控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6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291号 栗文山:原告钱希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301号 栗文山:原告张忠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景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珍华与被告福建省景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陆云飞:本院受理原告周岸丰与被告陆云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海平:本院受理李兰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26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魏立恒:本院受理罗占军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3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因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岫岩宾馆破产财产分配已完结,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裁定终结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岫岩宾馆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74号之十 申请人内蒙古邦航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50484976、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弈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玖信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2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26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43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南通五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38785、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木辛源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54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武义朝峰木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38578、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木辛源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67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石家庄市博思特油墨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24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33158、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汇泉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昌盛创客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1月15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7月15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债权人:经报当阳市人民法院批准同意,管理人提议在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为防控新冠疫情,会议通过“腾讯会议”APP召开。会议ID号749826514,会议将审议《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分配方案草案》。对该方案草案的表决票将通过邮寄方式随本通知一并寄送债权人。请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债权人通过“腾讯会议”APP按时参会。债权人在会议期间通过“腾讯会议”APP进入会场后,点击右下角“更多”-“投票”选择同意、不同意、弃权,对分配方案草案进行投票。通过下载表决票邮寄方式表决的,需在2021年12月19日17:30前送达管理人。联系电话18872507432。腾讯会议APP电脑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登录“应用宝”、“华为商城”、“苹果商城”等APP,搜索“腾讯会议”APP并下载。特此公告 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
|
人民法院公告
|
|
|
|
( 2021-11-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2/3中缝 姜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吕洪涛与你及被上诉人王志梅、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康爱华、聂桂臻、王丽丽、齐立君、周世新、臧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终1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秀文:本院受理石浩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1191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冀1182民初119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时岩岩:本院受理原告王二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3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自费抚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 臧建清:本院受理董大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杰:本院受理顾大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周敏:本院受理吴劲松诉周仲发、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邱厚泽、吴学敏:本院受理原告李剑诉被告刘永限、邱厚泽、吴学敏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2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忠绪:本院受理原告朱少葵诉被告谢忠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0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李斌诉被告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1202民初489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任军:本院受理颜涛诉你与魏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阜阳悟空传媒有限公司、申林: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颍州区众成喷绘写真服务部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7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悟空传媒有限公司、申林: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五八广告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8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海洋:本院受理原告郭献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4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叶敏:本院受理原告陈小兵与被告叶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24民初3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杨兰: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一、被告杨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偿还所欠信用卡本金8970元、利息1,336.46元(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二、被告杨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元、公告费500元,由被告杨兰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纳耀雄: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一、被告纳耀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偿还所欠信用卡本金9,994.62元、利息1,578.8元及手续费62.9元(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清偿之日,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二、被告纳耀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65元,由被告纳耀雄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3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云南汇科达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厦控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6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291号 栗文山:原告钱希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0301号 栗文山:原告张忠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景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珍华与被告福建省景发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8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陆云飞:本院受理原告周岸丰与被告陆云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海平:本院受理李兰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26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魏立恒:本院受理罗占军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3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因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岫岩宾馆破产财产分配已完结,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裁定终结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岫岩宾馆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74号之十 申请人内蒙古邦航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50484976、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弈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玖信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2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26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43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6月1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南通五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38785、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木辛源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54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武义朝峰木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23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38578、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木辛源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67号之一 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石家庄市博思特油墨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1月24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33158、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汇泉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昌盛创客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1月15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7月15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债权人:经报当阳市人民法院批准同意,管理人提议在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为防控新冠疫情,会议通过“腾讯会议”APP召开。会议ID号749826514,会议将审议《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分配方案草案》。对该方案草案的表决票将通过邮寄方式随本通知一并寄送债权人。请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债权人通过“腾讯会议”APP按时参会。债权人在会议期间通过“腾讯会议”APP进入会场后,点击右下角“更多”-“投票”选择同意、不同意、弃权,对分配方案草案进行投票。通过下载表决票邮寄方式表决的,需在2021年12月19日17:30前送达管理人。联系电话18872507432。腾讯会议APP电脑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登录“应用宝”、“华为商城”、“苹果商城”等APP,搜索“腾讯会议”APP并下载。特此公告 湖北天冠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