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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胡基祥、经圣红: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4747号经守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6121号丁兴旺诉你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德翠: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4054号储茂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九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滕忠玉:本院受理(2021)苏1183民初3830号王玉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九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张元庭:本院受理张俊杰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志龙、江阴东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朱翠芹:本院受理王志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225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福: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602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云亭留云谷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彩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281民初11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朱砡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03民初2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848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216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刘晓侠:本院受理胡启魁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21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吴庆丹、曾朝华:本院受理兴仁市黔桂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81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大楼607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邹青松:本院受理兴仁市吴启旺诚信汽车租赁中心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7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大楼607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云南天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彭涛与你司、陈亚平买卖合同纠纷一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4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商品混凝土款人民币45565元,并以45565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计1180元,由原告负担656元,由被告负担52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王伟峰:本院受理扎兰屯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吴德强等5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2021)内0783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2021)内0783民初1326号民事裁定书,(2021)内0783民初13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郭丙奎:本院受理扎兰屯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王占友等7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2021)内0783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2021)内0783民初1333号民事裁定书,(2021)内0783民初13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贺飞:本院受理刘金华、勾光会与罗瑞考、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322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大楼4楼407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杨春红、孟天芬:本院受理刘国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1民初585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云亭留云谷酒店有限公司、仲敏、华兴娣:本院受理高彩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281民初117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潘晓春:本院受理符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诚信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张正美:原告童顺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322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及裁定,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孙和平:本院受理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723民初9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周细锋:本院受理黄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427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9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程小虎:原告洪德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59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10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王贵远:原告郑马诉你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1058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2月10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陈彪:本院受理江阴市碧涟饮用水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阳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卓秀珍: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市鹿城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被申请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1)温仲字第430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本委将于2022年1月10日下午14:4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3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7-88960521)
温州仲裁委员会
京融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大连中实投资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立涛与你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大仲字第42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大连仲裁委员会
华龙瑞麒(大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周殊茜与你方(被申请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大仲字第214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大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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