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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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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申东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由宁夏生态环境厅独家委托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起草完成,这也是兴业律所独立完成的地方立法专项任务。《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宁夏律所在深度参与立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又一次取得重大突破。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柳向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20年8月接受《条例》起草任务以来,兴业律所组成了以高级合伙人郝运清担任组长、尹立国等十多位律师为成员的专业团队。通过组织和参加专题工作会议、立法工作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区内外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参加和列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立法工作会议、司法厅立法审查会议、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等,对《条例》的基本依据、立法指引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说明。历时8个多月,最终形成了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和标准、详查和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法律责任等6章50余条、近6000字的《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紧扣上位法规定,又结合宁夏当地实际,体例完备,逻辑严谨,受到了委托单位的高度肯定。 9月27日,宁夏司法厅全文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营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4月,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承担《营商条例(草案)》的立法起草工作。律所组成以黄元春律师为负责人的起草工作团队,集中律所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的优势研究力量,全力投入《营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草案起草团队广泛收集立法资料,深入开展实地走访、专题调研、座谈交流、专家咨询等工作。在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草案起草团队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宁夏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和短板弱项,起草形成了《营商条例(草案)》初稿,并先后6次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县意见,汇总整理124条建议,充分吸收采纳了84条,形成《营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营商条例(草案)》充分体现对标一流设立高目标、提升服务坚持高标准、聚焦关切体现新要求、鼓励先行探索新机制、扩大开放打造新格局、巩固成果创造新优势的特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奠定了法治基础。 近年来,宁夏多家律所先后参与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多部地方立法的决策、论证、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熟悉本地实际和立法规律,积极参与各项立法的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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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律所发挥第三方优势参与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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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中国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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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申东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由宁夏生态环境厅独家委托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起草完成,这也是兴业律所独立完成的地方立法专项任务。《条例》的通过标志着宁夏律所在深度参与立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又一次取得重大突破。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柳向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2020年8月接受《条例》起草任务以来,兴业律所组成了以高级合伙人郝运清担任组长、尹立国等十多位律师为成员的专业团队。通过组织和参加专题工作会议、立法工作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区内外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参加和列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立法工作会议、司法厅立法审查会议、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等,对《条例》的基本依据、立法指引等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说明。历时8个多月,最终形成了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和标准、详查和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法律责任等6章50余条、近6000字的《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紧扣上位法规定,又结合宁夏当地实际,体例完备,逻辑严谨,受到了委托单位的高度肯定。 9月27日,宁夏司法厅全文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营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4月,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承担《营商条例(草案)》的立法起草工作。律所组成以黄元春律师为负责人的起草工作团队,集中律所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的优势研究力量,全力投入《营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草案起草团队广泛收集立法资料,深入开展实地走访、专题调研、座谈交流、专家咨询等工作。在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草案起草团队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宁夏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和短板弱项,起草形成了《营商条例(草案)》初稿,并先后6次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县意见,汇总整理124条建议,充分吸收采纳了84条,形成《营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营商条例(草案)》充分体现对标一流设立高目标、提升服务坚持高标准、聚焦关切体现新要求、鼓励先行探索新机制、扩大开放打造新格局、巩固成果创造新优势的特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奠定了法治基础。 近年来,宁夏多家律所先后参与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多部地方立法的决策、论证、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熟悉本地实际和立法规律,积极参与各项立法的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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