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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标准均等普惠
6057名律师担任17542个村居法律顾问

( 2021-10-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中国律师
  □ 本报记者  李光明
  □ 本报通讯员 刘和兴

  “多亏了法律顾问,咱们社区的集体收入这才有了保证。”说起社区里的法律顾问,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华家湖社区的居民赞不绝口。
  华家湖社区有一座荒山,早些年承包时存在承包价格低、签订的合同不尽规范等情况。在华家湖社区法律顾问审查和帮助下,对多个不规范合同进行了重新签订,由此也带来了喜人转变,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5万多元提高到60余万元。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安徽省司法厅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地方标准,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重要依托。

  普遍推行“律师进社区”
  10月9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干汊河镇举办村级法律顾问集中签约仪式,各村、社区负责人分别与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律师现场签订村级法律顾问合同。今后,这些法律顾问将根据各村(社区)法律工作需求,为村级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参与重大矛盾调处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
  早在2007年,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工作。2012年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进社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内实现社区律师在省辖市城区全覆盖。2014年,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该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多年来,安徽各地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广大律师深入社区、乡村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调解疑难案件、走访贫困户、帮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在增强社区、乡村群众法治观念和提高社区、乡村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服务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安徽已实现“律师进社区”全覆盖。2020年,全省共有691家律师事务所10786人次深入7417个社区,解答法律咨询100595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93129份,调解纠纷5080起,举办法治讲座4356场,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9337件,提供法律援助10361件,走访群众20412户,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6235人次。
普遍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凤凰村坐落在市集中示范园区,近期因龙凤大道彩虹路项目贯穿凤凰村,其所涉及的土地征迁与农村传统之间发生碰撞,征地补偿款分配与集体土地分配这两个矛盾相互交织,突出的表现就是外嫁女对集体土地分配权要求与村民组之间的矛盾有爆发的趋势。
  针对这一情况,凤凰村法律顾问结合民法典和农村股权化改革,参与到“外嫁女”相关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得以有效延伸,用法律扭转“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传统观念,从源头开展法治宣传减少纠纷发生。
  在推进律师进社区进乡村的同时,安徽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向村居延伸。
  2017年9月,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在全省普遍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普遍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采取1名群主(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至2名法律服务人员+20名左右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以及自愿加入的其他居民的运行模式,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17542个,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即时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同时,安徽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会议,就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目前,6057名律师担任17542个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制定地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在安徽,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安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始于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凤阳县小岗村的志愿律师制度,并以此逐渐扩展至全省。2014年2月以来,省司法厅先后选派4名志愿律师到小岗村坚持驻点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同时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小岗村经济社会发展。
  “以小岗村志愿律师制度为基础,制定全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地方标准,引导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发展,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打响小岗品牌、彰显安徽地方特色的有力举措。”安徽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马鞍山、合肥、宿州、阜阳等地相继出台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马鞍山、宿州、阜阳明确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村(居)法律顾问的丰富实践,为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坚实支撑。
  2020年11月,安徽省司法厅发布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地方标准。《指南》共12个部分,附有村(居)法律顾问合同参考文本,对全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基本原则、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履职义务以及评价与改进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按照《指南》,符合聘任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接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知识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村(居)治理顾问、法律服务指引5项服务内容。服务中,村居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依法服务、立足实际、诚实守信、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安徽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实践中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不一、质量不齐的问题,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从形式上的“全面覆盖”到实质上的“有效覆盖”,切实提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说,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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