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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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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郑雅方在《法商研究》2021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论政府介入企业合规管理的风险及其防范》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企业合规管理具有政府推进的特点,目前已形成“刚性”和“柔性”两种推进模式。“刚性”模式潜含法律依据不完善、法定权限有欠缺等合法性风险,易导致劳动人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柔性”模式存在非强制性指引因缺乏配套激励机制而导致的推进失灵风险,企业合规管理易产生有名无实的“符号化”现象。控制合法性风险,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完备政府推进的法律依据和法定权限来化解。推进失灵风险的防范,应在柔性指引的基础上,配套建立多种激励机制以充分激发企业合规管理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行动。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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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雅方谈企业合规管理的政府推进特点—— 已形成“刚性”和“柔性”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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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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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郑雅方在《法商研究》2021年第3期上发表题为《论政府介入企业合规管理的风险及其防范》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企业合规管理具有政府推进的特点,目前已形成“刚性”和“柔性”两种推进模式。“刚性”模式潜含法律依据不完善、法定权限有欠缺等合法性风险,易导致劳动人事纠纷和行政纠纷。“柔性”模式存在非强制性指引因缺乏配套激励机制而导致的推进失灵风险,企业合规管理易产生有名无实的“符号化”现象。控制合法性风险,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完备政府推进的法律依据和法定权限来化解。推进失灵风险的防范,应在柔性指引的基础上,配套建立多种激励机制以充分激发企业合规管理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行动。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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