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聘用关系的通知书

  孙军:鉴于你与原武汉市蔡甸区新闻信息中心存在聘用关系,但你长期以来并未实际在岗工作,本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清查处理“在编脱岗”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29日起,正式解除你与本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若你不服本单位处理,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通知
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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