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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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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燕: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杜爱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枣阳市俊伟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郭文俊、钱为民:原告刘安军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第三人枣阳市鑫昱源纺织有限公司、杨锡锋、霍玉红、屠加友:本院受理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诉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杨锡兰和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15)鄂枣阳民二初字第00164号,本院已作出判决。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事上诉状副本捌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罗贤耿、黄珊丽:本院受理赖思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无锡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步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苏亿万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绵阳长福物资有限公司、济南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中视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翠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步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告申请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建和:本院受理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法院50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君:本院受理羊红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受理了保定市徐水区梓豪管件加工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0427223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1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受理了河北百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0496704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12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受理了长河镇浪潮水暖配件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900053/24952446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2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受理了长河镇浪潮水暖配件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900053/24952445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3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王振斌、王继荣:原告孙学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3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少杰:原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广兴水果市场昇果果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玉乐: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诉你、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姑苏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新展:原告嘉兴世优果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松如(嘉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李锦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麻必青:原告嘉兴市天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元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告高慧敏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45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金荣:原告周振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01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冯雄先、杨世芬:原告嘉兴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71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张海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44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金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4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赖成艳:原告唐俊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鹏:原告杨世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舒涛: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鹏: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鹏: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丁文丙: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晶晶: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秀良: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建文: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振温: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宫雨涛: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江辉: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永康市正锐工具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0500551、出票日期2021年3月5日、金额30000元、出票人宁波粟盈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重庆银广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重庆银广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贾建: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盛军、徐园园、江学云: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贾波波、李勇慧: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颜波波: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孔艳荣: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弘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海平:原告史言明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曼:原告宋申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曙光:原告王研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维彬:本院受理原告徐立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925民初4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徐红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5民初2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厦门胡子哥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建湖县近湖镇城中孙洪玉水产行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5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钰:本院受理原告闵詹与被告刘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572号 苗金文:原告叶尔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875号 扈小贵、邓小霞:本院受理原告林赛勇与被告扈小贵、邓小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川0726民初1643号 夏银坤:本院受理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夏银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林立国:本院受理原告郑强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1.被告林立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强支付代偿款60565元及利息(从2021年3月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驳回原告郑强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1314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914元,由被告林立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王树祥:本院受理原告费正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1. 被告王树祥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费正梅货款5065元;2.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被告王树祥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617号 胡旭东:本院受理单勇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19号 丛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79号 石磊: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5号 徐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43号 耿贺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63号 孙传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5263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徐州市泉山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6225号 马得前:本院受理原告魏征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谢文超、谢久海:本院受理原告刘保密与你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81民初字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张树利、河北钜洋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莉诉你们债权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晓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凯诉你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上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志江、邓荣峰、邓工: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丛台区九鼎建筑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斌:本院受理原告陈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朱占青、河南省安阳市豫北建筑安装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诉你们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申红山:本院受理原告白红梅诉你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建利:本院受理原告常玉芹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春梅、王庆军、刘志家:本院受理原告赵占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梁燕:本院受理原告马珂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永振、郑永竹、薛士超、刘兴凯:本院受理和玉清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璋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潘志兴、珠海横琴中盛海陆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门市颂恩灯饰有限公司诉你们为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凯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素清诉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凯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江涛诉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于海民:本院受理刘文宪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贺铖祯:本院受理靳计稳诉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伟鹏:本院受理张会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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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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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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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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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燕: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杜爱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枣阳市俊伟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郭文俊、钱为民:原告刘安军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683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第三人枣阳市鑫昱源纺织有限公司、杨锡锋、霍玉红、屠加友:本院受理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诉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杨锡兰和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2015)鄂枣阳民二初字第00164号,本院已作出判决。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枣阳市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事上诉状副本捌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罗贤耿、黄珊丽:本院受理赖思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 无锡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步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苏亿万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绵阳长福物资有限公司、济南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中视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翠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步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告申请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建和:本院受理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法院50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君:本院受理羊红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受理了保定市徐水区梓豪管件加工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0427223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1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2月23日受理了河北百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0496704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8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12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受理了长河镇浪潮水暖配件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900053/24952446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2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受理了长河镇浪潮水暖配件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900053/24952445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3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王振斌、王继荣:原告孙学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3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袁少杰:原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广兴水果市场昇果果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玉乐: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诉你、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姑苏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新展:原告嘉兴世优果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松如(嘉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李锦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2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麻必青:原告嘉兴市天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元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告高慧敏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45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金荣:原告周振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01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7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冯雄先、杨世芬:原告嘉兴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71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张海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44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俞智威:原告金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544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赖成艳:原告唐俊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鹏:原告杨世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舒涛: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鹏: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鹏: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丁文丙: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杨晶晶: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秀良: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建文: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振温: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宫雨涛: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江辉: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永康市正锐工具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0500551、出票日期2021年3月5日、金额30000元、出票人宁波粟盈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重庆银广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重庆银广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贾建: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盛军、徐园园、江学云:本院受理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贾波波、李勇慧: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颜波波: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孔艳荣: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弘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海平:原告史言明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曼:原告宋申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曙光:原告王研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维彬:本院受理原告徐立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925民初4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徐红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5民初2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厦门胡子哥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建湖县近湖镇城中孙洪玉水产行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5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钰:本院受理原告闵詹与被告刘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572号 苗金文:原告叶尔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875号 扈小贵、邓小霞:本院受理原告林赛勇与被告扈小贵、邓小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川0726民初1643号 夏银坤:本院受理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夏银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林立国:本院受理原告郑强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682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1.被告林立国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强支付代偿款60565元及利息(从2021年3月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驳回原告郑强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1314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914元,由被告林立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王树祥:本院受理原告费正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831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裁判结果:1. 被告王树祥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费正梅货款5065元;2.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被告王树祥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617号 胡旭东:本院受理单勇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19号 丛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79号 石磊: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5号 徐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43号 耿贺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63号 孙传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5263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徐州市泉山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6225号 马得前:本院受理原告魏征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谢文超、谢久海:本院受理原告刘保密与你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81民初字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张树利、河北钜洋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莉诉你们债权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晓明:本院受理原告刘凯诉你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上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董志江、邓荣峰、邓工: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丛台区九鼎建筑租赁站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斌:本院受理原告陈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朱占青、河南省安阳市豫北建筑安装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诉你们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申红山:本院受理原告白红梅诉你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建利:本院受理原告常玉芹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春梅、王庆军、刘志家:本院受理原告赵占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梁燕:本院受理原告马珂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永振、郑永竹、薛士超、刘兴凯:本院受理和玉清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璋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潘志兴、珠海横琴中盛海陆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门市颂恩灯饰有限公司诉你们为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凯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素清诉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凯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江涛诉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于海民:本院受理刘文宪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贺铖祯:本院受理靳计稳诉你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公伟鹏:本院受理张会青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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