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
|
|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张昊 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对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要求。 张军指出,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规定和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要按照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进一步明责、担责、落实追责,解决好定责不清、尽责不力、问责虚化的问题,针对性解决完善健全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责任体系,在检察环节把执法司法责任真正落到位,促进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规定。 张军要求,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对标对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党和人民的新要求,以检察供给侧改革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真正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要持续转变司法检察理念,注重从政治根基、大局稳定上考量,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每一起“小案”,通过“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促进诉源治理,积极引领增强社会法治意识。特别是要把检察公开听证、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企业合规试点等具有开拓性工作抓实、深化,把检察为民实事办好、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当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检察办案环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张军要求,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抓好科学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要把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作为科学管理的主要抓手,不断优化深化,跟上党中央的部署、要求,适应检察工作形势和情况的变化。要把“案-件比”作为检察监督办案科学管理的核心指标,正确理解设定“案-件比”指标的目的和意义,防止盲目追求违背司法规律的“低比率”,对一些已经“做起来”的工作,不能简单作“量”的督导,而要更实作“质”的考核,引导检察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提质增效上。要把业务数据分析作为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业务数据分析,检视监督、办案效果,反观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比”指标管理运用的效果;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趋势,以预警社会、警示犯罪、引导司法,更有力助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并就抓好会议部署的落实、做好检察环节防汛、防疫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407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当地分会场就近参加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
最高检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张军要求
|
在检察环节把执法司法责任真正落到位
|
|
|
|
( 2021-07-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 记者张昊 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对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要求。 张军指出,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规定和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要按照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进一步明责、担责、落实追责,解决好定责不清、尽责不力、问责虚化的问题,针对性解决完善健全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责任体系,在检察环节把执法司法责任真正落到位,促进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规定。 张军要求,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对标对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党和人民的新要求,以检察供给侧改革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真正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要持续转变司法检察理念,注重从政治根基、大局稳定上考量,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每一起“小案”,通过“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促进诉源治理,积极引领增强社会法治意识。特别是要把检察公开听证、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企业合规试点等具有开拓性工作抓实、深化,把检察为民实事办好、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当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到检察办案环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张军要求,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抓好科学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要把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作为科学管理的主要抓手,不断优化深化,跟上党中央的部署、要求,适应检察工作形势和情况的变化。要把“案-件比”作为检察监督办案科学管理的核心指标,正确理解设定“案-件比”指标的目的和意义,防止盲目追求违背司法规律的“低比率”,对一些已经“做起来”的工作,不能简单作“量”的督导,而要更实作“质”的考核,引导检察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提质增效上。要把业务数据分析作为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业务数据分析,检视监督、办案效果,反观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比”指标管理运用的效果;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趋势,以预警社会、警示犯罪、引导司法,更有力助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并就抓好会议部署的落实、做好检察环节防汛、防疫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407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在当地分会场就近参加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