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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稳等人诈骗案鉴定意见公告

( 2021-07-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广大市民: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于2019年12月在越南岘港依法抓获了谷某、叶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以“套路”用“金融”方式实施放贷诈骗。为查明该“套路贷”团伙的犯罪事实,我局聘请了广西科桂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案的相关数据进行会计鉴定。现将鉴定意见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谷某、吴某、叶某、潘某等人分别通过亨达金融、顺鑫金融等35个金融代号借款给受害人蔡某、曾某等12731人共计26981笔,借条金额合计251096996.00元,收取利息(砍头息)合计84190787.00元,实际放款金额合计167009219.00元,已收回款合计262009982.00元,获利合计95000763.00元。
  二、2019年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谷某、吴某、叶某、潘某等人分别通过亨达金融、顺鑫金融等35个金融代号借款给受害人路某、江某等21741人,未完成借还款交易21741笔,借条金额合计172419326.00元,实际放款金额合计113700130.00元。已完成与未完成借还款交易共收取各项费用合计100196544.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如果该案的受害者对该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联系人:秦警官、屈警官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07738828828
阳朔县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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