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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调解工作

( 2021-06-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王善鲤 郑丛丛 为创新“府院联动,纠纷联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东省聊城市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按照“党委领导、统筹建设,府院联动、纠纷联处”的思路,创新官民平等对话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和解、调解的实体化运行平台。
  《意见》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纠纷和解、化解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充分调动“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性。
  《意见》明确,2021年6月底前要在市县(区)范围全面推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纠纷和解、调解工作。通过不断的改革实践,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质量和效率,探索加强行政纠纷多元化解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各级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形成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的“聊城模式”。
  《意见》强调,要加强“府院联动,纠纷联处”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调解队伍、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组织技能培训、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考核机制。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各自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督导本部门本系统做好案件接转、调查和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据悉,2020年,聊城首次实现行政应诉“1个100%和3个全覆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观摩、业务培训全覆盖)目标任务。2021年3月22日,聊城市成立全国首个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冠县、阳谷县、莘县等相继挂牌成立职能机构,全市各项工作将在6月底前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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