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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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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拟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 保障法援工作需要促进法援均衡发展
· 明确医师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 反外国制裁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
· 增加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规定
· 拟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定位
· 转让著作权专利权等税率拟降至万分之三
· 进一步细化简并税制相关规定
· 着力完善综合交通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法律援助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保障法援工作需要促进法援均衡发展

( 2021-06-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6月7日,法律援助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应当指派具有一定经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此,草案二审稿规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政府应当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对此,草案二审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鼓励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完善志愿服务范围和管理规范。对此,草案二审稿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并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规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志愿者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放宽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形。草案二审稿落实有关中央文件精神,在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中增加“确认劳动关系”“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并增加规定:英雄烈士近亲属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下,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待遇水平。草案二审稿吸纳了上述建议,明确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落实有关中央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有关监督制度。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告知处理结果;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等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进行质量考核;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考核管理等。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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