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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亮剑守护英雄荣光

( 2021-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舒圣祥

  5月22日,“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逝世,社会各界沉痛哀悼。个别网友却借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袁老,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公愤。新浪微博对64个借机发布侮辱攻击袁老等有害内容的账号,作出了永久关闭处罚。多地公安机关也发布警情通报,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查处,有的涉事人员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袁隆平院士被誉为“杂交水稻之父”,他是稻田里的守望者,是科技赋农的先行者。为了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上,他从未停下过奋斗的脚步,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用超强的敬业精神、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和造福苍生的家国情怀,为推进粮食安全、消除贫困、造福民生,作出了杰出贡献。
  袁老去世后,市民的自发缅怀,人们的深情怀念,既是在表达敬佩,也是在传达感恩。谁人能够不吃饭?一稻济世,万家粮足。对待袁老这样于国有功、于民有恩的英雄,不容许歪曲、否定,更不容许丑化、亵渎。
  为了搏出位吸引眼球也好,为了抖机灵显示不同也罢,蹭热点发表侮辱性言论,都是一种跳梁小丑的行径。在道德层面,这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就骂“娘”,完全不知感恩,毫无道德底线;在法律层面,根据侮辱性言论程度的不同,有的已涉嫌违法。于情于法,公然侮辱袁老的行为,都令人错愕,必须依法打击。
  一个有温度的社会,必然致敬英雄。颠覆英雄形象,抹黑英雄功绩,严重侵犯了英雄的名誉权,伤害了人民的情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在举国沉痛哀悼之时,非要借此机会做跳梁小丑,只会被钉在社会的耻辱柱上。须知,网络空间的开放和自由,是以正常秩序为基础的。在网上发表言论,应当文明有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谨守言论自由边界。公然侮辱英雄,早与言论自由无涉。
  “人就像种子,要做一粒好种子。”这是袁隆平院士生前常说的一句话。可惜的是,有些人似乎没读懂。他们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为到了网络空间,就可以胡作非为、肆意放纵,随便怎么乱说,都不用负责任,如此为人做事就谈不上是“好种子”,而是“问题种子”。网络社会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并非法外之地,不容藏污纳垢。至于公然侮辱袁老的个别网友,各地公安机关已经依法亮剑,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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