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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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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皖平代表建议加快黄河保护立法
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

( 2021-03-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特刊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黄河是我国长度仅次于长江的第二条大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省区,是我国北方的重要水源,黄河流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随着我国首部流域保护法律长江保护法的制定施行,如何为黄河“定制”专门的法律保障,吸聚了社会各界的目光。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对此很关注。近日,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黄河保护立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建议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工作,使其成为一部综合性的统一调整保护黄河的法律。
  “长江保护法的施行对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起到巨大保障和推动作用,而黄河作为我国第二大流域,相比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更加脆弱、水资源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赵皖平说。
  据水利和环境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黄河流域水质I-III类断面比例低于全国,劣Ⅴ类断面比例高于全国。黄河水质总体差于长江,汾河等支流2006年至2018年持续重度污染,2019年底汾河入黄口水质才退出劣Ⅴ类。
  “这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有直接关系。”赵皖平说。
  赵皖平还注意到,关于黄河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黄河河口管理办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虽从国家、流域、地方三个层面,对流域内水量分配调度、流域污染防治按区统一规划等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与指导,但尚无法充分适应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特征和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黄河保护立法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赵皖平建议,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工作,使其成为一部综合性的统一调整保护黄河的法律,为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九龙治水”情况,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生态补偿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全方位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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