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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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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落实党中央新要求 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 创新国际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 加大网约货运乱象整治力度
· 尽快制定社会信用管理法
· 加强网络慈善规范和管理
· 中小学减负需家校形成合力
· 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
· 图片新闻

代表委员呼吁
创新国际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 2021-03-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特刊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把目光投向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纷纷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坦言,就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看,无论是涉外业务律师,还是涉外仲裁从业队伍、调解员等,都处于严重缺乏状态。
  “在高校中,国际法学人才培养规模小,无论是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数量偏少。”杨松说,国际法学习难度较大,学生在校期间对国际法相关课程学习不重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优秀学生将国际法方向的工作作为未来职业选择。
  “要着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家国情怀和世界眼光、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呼吁,进一步加大对涉外法治人才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与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相比,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为此,迟日大呼吁,国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应给予中西部地区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人才交流。
  迟日大说,要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人才引领、人才优先的涉外法治工作格局;加强财政支持,探索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政法专项资金保障范围。
  杨松认为,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国际法学+”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机制,探索“国内+海外”中外合作国际法人才培养机制等。
  同时,全面规划国际法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练运用外语的专家型教师。建立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资源统筹、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探索打通职业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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