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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前看司法·社会治理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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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2020年司法机关精准发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 公益诉讼检察呵护青海湖裸鲤健康成长
· 杭州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沈阳检察优化“案-件比”大幅压缩办案周期
· 司法建议助力做好扫黑除恶 “后半篇文章”

2020年司法机关精准发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 2021-03-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两会前看司法·社会治理精度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广东东莞两级法院针对扫黑除恶过程中暴露出的相关行业漏洞、沉疴精准把脉开方,充分延伸司法职能,发出的142份司法建议均被采纳,起到审理一案、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积极作用。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从个案中及时总结社会治理问题,以点带面提出司法建议,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司法机关的使命与担当。
  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保障。2020年,各级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精准发力、精耕细作,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靶向发力有精度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
  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案件样本进行类型化、系统化分析,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2020年7月,甘肃省扫黑办和省检察院联合组织召开检察建议书集中公开送达会议,向14家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加强督促落实“三书一函”。
  谢某等人自行灌装所谓“金能量大盐湖水”口服液,每瓶成本仅10元却卖千余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0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该市首例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法院判令谢某等人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
  公益诉讼是距离社会面最近、产生司法效益最快、最直接的检察业务,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大有力抓手。
  线上经济持续火爆,但行业发展良莠不齐、缺乏监管,极易引发消费矛盾纠纷,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存在较大风险。
  2020年7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有效监督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共受理案件线索3.4万余件、立案3万余件,其中的7569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重点领域案件达70%。各地检察机关认真研判分析本地存在的损害公益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小专项”活动,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少数人通过“直播带货”“视频推荐”等方式销售“三无”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向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大对短视频平台监管力度,共同引导在京短视频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制定并签署《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
  检察机关全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对重点行业加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了大量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的发生。

法治方式有温度

  在北京某屠宰公司被申请执行案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用“生道执行”为受困企业寻求出路,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用查封设备的方式替换冻结银行账户,保障企业获得资金复工复产,效果良好。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部分民营企业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加之受疫情影响,“生道”成为保障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2020年,人民法院坚持“为创新保活路、为发展留出路”的思路,注重“放水养鱼”,避免“杀鸡取卵”,不断加大“生道执行”、善意文明执行力度,大力促进执行和解,使失信企业实现自救双赢,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创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
  对企业经营关爱有加,对自然人也不例外。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率先试行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司法实施协调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自然人破产案件裁判在特区内外的法律效力。
  个人破产制度的推行,将改变千百年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观念,让确实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能力的债务人有了脱离债务枷锁、重获融资和恢复生产经营的可能。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使确实资不抵债的债务人得到重生,为社会和谐稳定增添助力。

高效解纷有力度

  “立案7天只跑一趟,我就拿到了工资,法院工作效率真高。”建筑工人施先生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赞不绝口。
  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0年9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鼎力推进,逐渐释放出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1+1>2”的体系化效应。如今,有的法院已经交出满意答卷——2020年,江苏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3.9万件,同比增长131.3%;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0.1万起,同比增长2.2倍。
  科技应用,助力高效解纷。2018年2月28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使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地得到解决。
  2020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新增调解成功案件519.88万件,调解成功率65.04%。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云”上解纷服务。2020年2至4月,新增音视频调解量为2019年的3.5倍,实现纠纷化解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是新时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展现。
  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基层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各地法院依托3000多家基层法院和10061个人民法庭,推动建立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链,实现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止于未发、化于萌芽。2019年以来,全国45%中基层法院收案量增幅出现下降。
  社会治理没有“局外人”。立足自身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广大司法机关全力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助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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