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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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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崇左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四种意识”统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检察窗口职能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人性化检察产品,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打造新时代南疆国门“枫桥经验”崇左检察版。 一、以为民意识诠释检察精神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听取控申检察工作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控申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重大节日、敏感节点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释理说法,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转化为社会稳定问题。 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某故意杀人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未获得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陆某是一名退役军人,妻儿被杀害后,留下年仅3岁的女儿,女儿目睹整个案发过程,心理受到巨大的伤害,陆某为了照顾年幼的女儿无法外出工作,生活十分困难。在听取情况汇报后,检察长带案下访,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带心理咨询师到陆某家中对其女儿进行疏导,帮助孩子尽快走出心灵阴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民忧。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崇左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上级部署暂时关闭接待场所,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表达诉求,并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回复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检察助力脱贫攻坚,密切关注不幸卷入刑事案件的贫困户,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以责任意识彰显检察担当 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积极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责任落地和职责落实。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每月值班接访制度。 创新开展“乡村检察路”工作,制定出台《崇左市检察机关全面践行“枫桥经验”指导意见》,对检察工作主动深入村屯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提出要求,明确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全部做到“三进村”(进村与申请人见面听取诉求、进村了解核实情况、进村发放救助金)等,主动深入村屯察实情,实行带案下访、带案上门,把检察便民路连到群众家门口。 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首办责任与司法责任深度融合,压实员额检察官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谁办案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到只要信访人要求,承办检察官都能会同控申接待人员一起接访。2020年,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参与接访案件62件,接访的法律、政治和社会三个效果良好。 搭好乡镇检察室平台,坚持派员值守乡镇检察室,方便基层群众就近上门反映问题,对值守同志无法现场解答的问题,可通过申请直接与县检察院、市检察院视频连续协同接访。 三、以高标意识体现检察睿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和流程规范,善于自我革新、自我转变、自我加压,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把推进工作和转变作风相结合,把规范司法行为和信访业务规范化结合起来,提出控告申诉工作“四个一律”(每一封群众来信无论检察机关管辖与否一律统一登记流转;有明确联系方式的群众来信一律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一律三个月内答复;延期办结的一律每个月都向信访人答复办理进度直至办结)。 以“三个转变”推动效率提高,即由“按部就班”向“提速提效”观念转变,由“有问必答”向“主动回复”思想转变,由“格式规范”向“主动答疑”理念转变。以“两种力量”配合助力质量提升,即善于借力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检察控申接访工作,充分发挥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关系和律师的专业知识,化解重信重访缠访重点案件,信访案件质量大幅提高。实行“一竿到底”联动接访增强效果,控申部门视接访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可直接通知案件承办人到控申部门接访,解决了控申部门对个案情况不了解,接访效果不佳的问题。 四、以人文意识传播检察温度 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良心工程,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关怀,切身体会检察温度。压实责任、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主动探索“最多访一次”暖人心。树立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理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如明确信访人补充提交材料一律采取邮寄方式(除信访人要求当面补充外),再如推进视频接访系统市院、基层检察院、乡镇检察室连通,积极引导群众不出远门,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就近向上反映问题等。放下架子、转变作风、热情服务,积极传递“控申检察”温情。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推行接访“三个一”(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四个心”(细心询问、耐心答复、热心宣传、诚心服务),用大白话代替法言法语,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问题解决。 建立受理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对符合本级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递交材料不齐全,实行先行受理、审查,余下材料由检察官到相关部门或上门收集,或者由信访人补寄的做法,解决一些文化层次不高、理解能力相对较差的信访人因个人原因提交材料不足造成时效延误的问题,极大方便了群众。用好救助保障政策,真心关爱特殊人群,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积极主动引导和督促其监护人、代理人依法履行监护(代理)职责,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关爱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无辜未成年人,全面加强对因监护人被害、被羁押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因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崇左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抓手,作为“枫桥经验”的落脚点,作为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真事真办、实事办实,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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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用“四种意识”统领新时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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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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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缨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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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崇左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四种意识”统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检察窗口职能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人性化检察产品,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努力打造新时代南疆国门“枫桥经验”崇左检察版。 一、以为民意识诠释检察精神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听取控申检察工作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控申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重大节日、敏感节点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释理说法,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转化为社会稳定问题。 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某故意杀人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未获得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陆某是一名退役军人,妻儿被杀害后,留下年仅3岁的女儿,女儿目睹整个案发过程,心理受到巨大的伤害,陆某为了照顾年幼的女儿无法外出工作,生活十分困难。在听取情况汇报后,检察长带案下访,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带心理咨询师到陆某家中对其女儿进行疏导,帮助孩子尽快走出心灵阴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民忧。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崇左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上级部署暂时关闭接待场所,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表达诉求,并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回复率和答复率均达到100%。检察助力脱贫攻坚,密切关注不幸卷入刑事案件的贫困户,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以责任意识彰显检察担当 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能,积极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责任落地和职责落实。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每月值班接访制度。 创新开展“乡村检察路”工作,制定出台《崇左市检察机关全面践行“枫桥经验”指导意见》,对检察工作主动深入村屯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提出要求,明确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全部做到“三进村”(进村与申请人见面听取诉求、进村了解核实情况、进村发放救助金)等,主动深入村屯察实情,实行带案下访、带案上门,把检察便民路连到群众家门口。 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首办责任与司法责任深度融合,压实员额检察官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谁办案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到只要信访人要求,承办检察官都能会同控申接待人员一起接访。2020年,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参与接访案件62件,接访的法律、政治和社会三个效果良好。 搭好乡镇检察室平台,坚持派员值守乡镇检察室,方便基层群众就近上门反映问题,对值守同志无法现场解答的问题,可通过申请直接与县检察院、市检察院视频连续协同接访。 三、以高标意识体现检察睿智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和流程规范,善于自我革新、自我转变、自我加压,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把推进工作和转变作风相结合,把规范司法行为和信访业务规范化结合起来,提出控告申诉工作“四个一律”(每一封群众来信无论检察机关管辖与否一律统一登记流转;有明确联系方式的群众来信一律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一律三个月内答复;延期办结的一律每个月都向信访人答复办理进度直至办结)。 以“三个转变”推动效率提高,即由“按部就班”向“提速提效”观念转变,由“有问必答”向“主动回复”思想转变,由“格式规范”向“主动答疑”理念转变。以“两种力量”配合助力质量提升,即善于借力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检察控申接访工作,充分发挥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关系和律师的专业知识,化解重信重访缠访重点案件,信访案件质量大幅提高。实行“一竿到底”联动接访增强效果,控申部门视接访需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可直接通知案件承办人到控申部门接访,解决了控申部门对个案情况不了解,接访效果不佳的问题。 四、以人文意识传播检察温度 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良心工程,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党的关怀,切身体会检察温度。压实责任、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主动探索“最多访一次”暖人心。树立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理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如明确信访人补充提交材料一律采取邮寄方式(除信访人要求当面补充外),再如推进视频接访系统市院、基层检察院、乡镇检察室连通,积极引导群众不出远门,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就近向上反映问题等。放下架子、转变作风、热情服务,积极传递“控申检察”温情。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推行接访“三个一”(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四个心”(细心询问、耐心答复、热心宣传、诚心服务),用大白话代替法言法语,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促进问题解决。 建立受理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对符合本级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递交材料不齐全,实行先行受理、审查,余下材料由检察官到相关部门或上门收集,或者由信访人补寄的做法,解决一些文化层次不高、理解能力相对较差的信访人因个人原因提交材料不足造成时效延误的问题,极大方便了群众。用好救助保障政策,真心关爱特殊人群,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积极主动引导和督促其监护人、代理人依法履行监护(代理)职责,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关爱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无辜未成年人,全面加强对因监护人被害、被羁押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因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崇左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抓手,作为“枫桥经验”的落脚点,作为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庄严承诺,真事真办、实事办实,有效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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