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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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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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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中应该凸显居民委员会的特别法人地位
· 左卫民就推行精准量刑建议谈——在其基础上允许幅度量刑的存在
· 确立庭审程序在审判阶段核心地位
· 其经历了从一元到二元的发展过程
· 其有效运行离不开配套机制的支撑

褚福民就庭审实质化的本质要求谈——
确立庭审程序在审判阶段核心地位

( 2021-01-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褚福民在《法学论坛》2020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案卷笔录与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文章中指出:
  庭审实质化的改革中,案卷笔录具有重大影响。庭审实质化的本质要求体现在:确立庭审程序在审判阶段的核心地位,确保实质化庭审的审理方式、裁判依据。案卷笔录影响庭审实质化的基本逻辑,体现在审判方式、裁判依据、庭审程序和庭前程序的关系三个方面。在庭审实质化改革中“容忍”案卷笔录的使用,既有庭审实质化改革自身的设计问题,也是基于案卷笔录影响庭审的深层次原因未得到解决。该问题的未来改革课题,包括重新定位案卷笔录与庭审实质化的关系,采取措施消除案卷笔录影响庭审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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