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以高质量行政复议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行政复议成为市场主体信赖可靠的法治救济渠道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近日,陕西某工贸企业因行政审批问题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构没有“坐堂问案”,而是联动审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协调调解,厘清审批流程堵点,推动相关事项落地办结,切实为企业经营发展扫清障碍。
  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是监督规范依法行政、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紧贴全省发展大局,扎实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以高质量行政复议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行政复议不仅帮我们纠正了行政处罚,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公正。”这是陕西某药品企业负责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时的由衷感慨。
  前不久,陕西省三家涉案企业因同类事由,不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分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因案情重大且疑难复杂,复议机构经认真审理、反复论证认为处罚决定存在产品定性及处罚适当性等问题,遂依法予以撤销,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领域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既关乎百姓生命健康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也关乎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作为行政复议监督重点领域,把复议案件办理作为检视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合法性、合理性重要标尺,推动该领域执法更加规范。
  在重点涉企案件办理中,陕西省司法厅始终秉持“纠错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工作理念,既深挖个案背后执法共性问题与制度短板,又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梳理同类执法问题和高频争议,通过“个案整改+类案规范+源头治理”工作模式,将单一案件问题整改延伸为系统执法提质,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减少争议。
  以近期办理的某食品企业不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为例,复议机关在办理该案时,除审理案涉争议外,发现相关执法领域存在行政裁量失范等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效果。
  “以前办理该类案件,更多是就案办案,办结个案就画上句号。现在我们主动深挖提炼背后的共性执法问题,推动相关单位系统整改,切实破解了企业维权反复、执法标准不一等难题。”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办案人员张龙介绍。
  截至目前,陕西省司法厅在案件办理中梳理出同类执法问题和高频争议16个,涉及行政处罚裁量、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开展执法业务讨论等方式,推动个案精准纠错与类案系统规范双向发力,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提升。
统筹监管规范与企业发展
  “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依法负有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进行联网的法定义务。”前不久,某环保科技公司不服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办理该案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经审理认定企业违反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法作出维持决定,当好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后盾,以刚性监督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
  工作中,陕西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保障双重职能,把握执法尺度与营商温度平衡,筑牢公平公正市场法治根基。
  一方面,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生态环境、民生等重点领域,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的违法经营行政处罚案件,坚决依法维持,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市场监管、整治经营乱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坚持柔性释法、精准疏导,持续开展法治宣讲,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行政复议监督不以处罚为目的,重在释法明理、纠偏引正,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帮助企业明晰法律边界、规范经营行为,推动执法重心向源头预防前移,实现监督有尺度、服务有温度。”陕西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负责人郑晓莉介绍。
凝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合力
  为凝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合力,陕西省司法厅坚持贯通与协同发力,积极构建行政复议与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三位一体协作监督机制,个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共性问题深挖制度根源,促进执法责任落实,从源头预防、减少涉企争议。
  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复议案件办理部门及时将情况反馈督察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推动开展专项监督和重点督察,协同联动,共同发力。
  同时,依托行政复议“312”调解机制(“3”是指省市县三级联动;“1”是指组成一个调解组;“2”是指实现两个目的,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调解体系,整合资源、下沉效能,精准化解企业审批经营、执法、权益保障等堵点难点。
  在某建设公司征收补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陕西省司法厅联动属地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地块价值专业评估,成功化解长达15年历史遗留疑难纠纷,推动涉企争议从“程序办结”向“实质息争”转变。
  据了解,2025年陕西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383件,为企业挽回损失8750万元;今年上半年,办理涉企案件720件,为企业挽回损失5904万元,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坚守法治为民初心、紧扣服务大局主线,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夯实法治营商根基,让行政复议成为市场主体信赖可靠的法治救济渠道,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陕西省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省司法厅党组书记杨政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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