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服务保障冬季供热典型案例

引导市场主体在约定范围内规范用热

  本报讯 记者张昊 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冬季供热典型案例。案例覆盖违约超范围用热、私接管网违规用热、上游燃料保供违约、长期供热欠费等高发纠纷场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供热相关纠纷,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筑牢冬季供热民生保障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人民法院依法规制违规用热行为,在某热力公司与某化工公司、某化工公司联合能源分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准确划分供热质量瑕疵责任边界,认定供热不达标系用热方增加设施、违约超范围用热所致,判令用热方补足供热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明确因用热方自身违约用热造成室温不达标,不能减免付费义务。在某热力公司与某置业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中,针对小区内多户私自接通供热设施违规用热的情形,依据合同约定判令责任主体补交欠付供热费用,对违规用热行为作出否定评价,以司法裁判引导市场主体在约定范围内规范用热,守护供热市场秩序公平稳定。
  在某热力公司与某服务公司煤炭采购合同纠纷案中,煤炭供应商经多次催告,在合理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供煤义务,人民法院认定其构成根本违约,依法支持供热企业解除合同的主张,判令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金,弥补供热企业另行采购燃料产生的损失,保障供热企业及时补足燃料库存、守住热源底线,维护煤炭等保暖保供能源供应链条。
  在某供暖总公司与某装饰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案涉欠费跨度长达18年,人民法院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通过核对多年欠费凭证、推送类案裁判开展示范释法,联动供热主管部门、供热行业协会协同疏导,兼顾供热企业资金紧迫需求与债务人履行能力,促成双方达成以房抵债调解方案,并同步跟进执行过户流程,一次性化解陈年积欠热费纠纷,夯实民生供热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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