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检察创新听证模式促实质解纷

  本报讯 记者吴良艺 通讯员陈怡 周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寨老”、村干部,走进独峒镇牙寨村鼓楼召开一起盗窃案公开听证会。
  今年2月,唐某某因一时贪念盗窃金饰变卖,案发后赔偿全部损失。考虑其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且系哺乳期妇女、有年幼子女需照料。检察官围绕相关内容充分说明拟处理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寨老”结合乡土情理与生活经验同步劝导。最终,唐某某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被害人表示接受道歉,双方当场签署和解书。
  4月,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交通事故案到当事人居住社区召开听证会。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情况,围绕违法情形、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释法说理,引导韦某某正视过错、真诚悔罪,并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讲清法理、讲透情理,最终双方解开心结。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基于其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近年来,柳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立足基层实际创新检察听证方式,把听证会从机关会议室搬到社区、村屯鼓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寨老”、村干部等参与,以“看得见、听得懂、能信服”的方式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阳光司法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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