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煜 通讯员杨帆 10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动会议。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在省级层面建立“3+N”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执法、复议、审判工作,16个州市实现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
会前,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围绕统一审查标准、畅通程序衔接、强化协同化解等作出具体安排。
会上通报了全省1月至9月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交流发言,介绍本系统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复议应诉衔接、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的做法及成效。
会议要求,立足云南边疆省情,做深做实府院联动,在深化源头治理上协同发力;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司法建议整改闭环,将行政争议预防贯穿执法全过程;要激活府院联动实际效能,落实行政争议风险研判机制,厘清各方职能定位,完善多元化解体系;要健全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尊重和支持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要紧扣实质化解核心,整合各方资源,府院共同参与协调,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复议机关、审判机关要以府院联动为抓手,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以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