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金雪格
  
  近年来,吉林省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聚焦土地权属、社保待遇等群众急难愁盼,以府院联动、情理兼顾、多元调处的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白城经济开发区西郊街道朝阳村村民裴某甲与裴某乙系亲兄弟,二人因宅基地及房屋权属、征收补偿问题产生激烈矛盾。裴某甲将裴某乙诉至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裴某甲诉称,2023年末,其名下宅基地及房屋被依法征收后,相关补偿安置权益却由裴某乙取得。相关部门依据裴某乙提供的材料,将裴某甲的宅基地及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至裴某乙名下。裴某乙则认为,宅基地及房屋权属登记在其名下并无不当,裴某甲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此外,裴某甲还就关联的房屋产权、规划许可、征收补偿等事项提起多起行政诉讼。
  “该案看似是权属登记的行政争议,实则是亲兄弟之间的利益纠葛与情感裂痕。”承办法官说,案涉房屋已完成拆迁回迁,单纯依靠庭审裁判,不仅无法实质性解决纠纷,还会让兄弟情谊彻底破裂,并衍生多起诉讼,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立足亲情伦理与案件实际,反复奔走协调、耐心释法明理、真诚疏导劝解,一边向双方厘清法律边界、梳理案件事实,一边换位思考化解彼此心结,引导二人正视亲情、理性处置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兄弟俩终于放下隔阂、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裴某甲主动撤诉。与此同时,得益于本次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原告就关联事项提起的多起连锁行政案件也一并撤诉。
  该案的妥善化解,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更成功修复了破碎的亲情关系,以柔性司法力量实现了“一案化解、多案清零”的良好社会效果。
  养老保险待遇事关群众晚年生活保障。此前,白城市民赵某因社保参保信息登记错误,陷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困境,无奈诉至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承办法官查实,赵某于1992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正式参保缴费,按照原始档案记录,其应于2024年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但因社保登记信息录入失误,系统显示其参工、参保时间均晚于实际时间,直接导致其退休手续无法正常办理。
  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群众养老权益保障,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工作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多次牵头对接人社局、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逐一核对档案材料、参保记录、政策条款,精准锁定信息登记不同步、数据录入偏差等问题。
  随后,承办法官牵头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结合法律法规与社保政策,为赵某量身定制解决方案。通过白城铁路运输法院一系列暖心务实的举措,困扰了赵某许久的退休难题被彻底解决。赵某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一起涉民生行政争议得以高效化解。
  从修复亲情裂痕、化解连环纠纷,到护航养老权益、守护晚年安稳,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真解决、不反复、促和谐”的纠纷化解理念,以温情司法、高效司法,做实做细民生司法保障。
  “我们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厚植民生情怀,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全力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绘就新时代法院司法为民好‘枫’景。”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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