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主播认定工伤遇阻 法援助力扫清障碍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 本报见习记者 马子煜
  
  2023年9月21日,张琪通过面试入职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岗位,双方约定月薪6500元,转正后实行底薪加提成的计薪模式。入职当日,公司以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先行签订兼职协议、转正后再补签正式劳动合同为由,与张琪签订了《主播兼职协议》,为后续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2023年9月27日,张琪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右脚踝骨折,后坚持带伤工作至10月23日。因伤情加重,张琪于次日入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遵医嘱居家休养。2024年1月2日,伤情稍有好转的张琪主动返岗复工,然而数日后,公司便以张琪脚部受伤、无法正常履职为由,劝说其先行居家休养,并直接将其移出工作群组,变相辞退。
  张琪准备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以双方签订的是兼职协议为由,否认劳动关系,导致张琪无法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维权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张琪前往上海市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认定、索要工伤赔偿提供依据。
  审查后,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指派律师承办该案。律师研判案情后明确,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双方签订的《主播兼职协议》能否排除劳动关系,公司试图以劳务关系、兼职协议规避用工及工伤责任,是案件维权的关键难点,并全程指导张琪全面梳理、固定各类工作证据,系统收集整理日常排班表、工作聊天记录、考勤台账、薪资核算凭证等关键材料,完整固定用工事实证据链条。
  庭审过程中,律师重点阐述核心观点,陈述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凭协议名称界定,应当结合协议实际内容、用工管理模式、薪资发放方式、工作隶属关系等客观事实,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真实合意,是否符合劳动关系人身依附、管理从属的核心特征,驳斥了公司的抗辩理由。
  2025年3月4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张琪与公司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7日期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6月12日,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有力维护了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援助在化解劳动纠纷、兜底民生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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