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黄鑫迪 王瑞苗
独居老人李某本想通过熟人介绍寻觅晚年伴侣,花了近一年时间相亲交友,到头来却被一人分饰三角的“红娘”朱某骗取3.2万余元。
2026年8月,这起由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获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2023年春天,朱某结识了丧偶独居的老人李某。接触过程中,朱某得知李某希望再婚觅伴,便萌生了诈骗的念头,主动以“帮忙介绍优质相亲对象”为由博取李某信任,制造了一场婚恋骗局。
为持续骗取钱财,朱某先是虚构了女子“小红”身患重病急需手术的消息,李某出于同情,多次转账相助。随后,朱某又捏造了“小红病逝”的虚假情节,谎称逝者临终托付,让其为养女“小英”择一伴侣。
此后,朱某更换微信号、手机号,伪装成“小英”与李某展开线上交往,并虚构其面临岗位竞聘等信息,以路费、人情往来等名目反复索要钱财。在骗取多笔钱款后,朱某以“小英”工作调往外地为由与李某中断了联系。
2025年,朱某再次虚构“小英”的室友“玲玲”的新身份,以生病就医、办理贷款需交纳手续费等理由向李某索要钱财。2025年8月,“玲玲”突然失联,而李某长期隐秘转账等异常社交状态也引起了其家人的警觉。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下,李某才道出近一年的相亲遭遇,家属随即报警。
经查,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李某累计向朱某转账3.2万余元,始终未与任何一名所谓的“相亲对象”见面,所有聊天、交友、索财场景均为朱某独自操作,骗取钱款则用于其个人日常消费挥霍。
案件移送临颍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翟瑜林全面核查资金流水、聊天记录、供述证言,完整固定证据链条。临颍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老年人婚恋需求和善良心理,假借介绍对象之名,连续虚构事实,长期诱导被害人主动转账,诈骗主观故意明确、作案手法隐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翟瑜林提醒,本案中,朱某以“红娘”的身份为伪装,降低老年人戒备心理,通过多层人物设定、递进式剧情铺垫持续骗取李某的信任,长期、多次实施诈骗,属于典型的中间人式婚恋诈骗,相较于普通网恋诈骗更具迷惑性,也是侵害老年群体财产安全的高发骗局。老年群体在婚恋交友、日常求助时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不见面、频繁以治病、求职、办事为由索要钱财的情形要保持高度警惕,如遇可疑情形,应及时与家人沟通,向公安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