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朱兴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深化未成年人联动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国家治理、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建“红城有爱·法护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品牌,以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为牵引,建立“法院+家庭教育指导”“法院+校园法官工作站”“法院+职能部门联动”3个工作机制,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先后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专业审判建设,下好司法保护“先手棋”
  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和现代化的审判能力是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建立专门审判机构,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对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归口审理、综合办理,推动审判模式从单一办案向综合保护转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质效。
  2009年,遵义市中院成立了全省中级法院首家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近年来,遵义市中院指导辖区14个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门合议庭、建立具有法学和心理学专业背景的“法官妈妈”团队,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精准把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与家事纠纷的内在关系,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集中审理,既及时化解、消除可能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又注重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保护。我们通过制定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成长计划,做实司法救助,推动做好社会救助、就学、女干部结对关爱等工作,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更精细、更全面。
  二、深化家庭教育指导,用好回访教育“连环招”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维护家庭的健康和谐,及时干预、疏导家庭不睦、监护缺失等影响家庭关系的不利因素,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一环。我们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化解家庭矛盾,做好判后回访,以关爱未成年人为出发点,引导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家教观念,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促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稳定。
  遵义市中院聚焦“家庭教育中心全覆盖、家庭教育指导全方位、家庭教育案例全普及”的“三全”目标,联动市妇联设立覆盖全市的家庭教育服务中心(站),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全面实行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5月,遵义市中院获贵州省首批“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授牌。创建“一令一会两书五回访”机制,对特殊案件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召开家庭教育指导会,一般案件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推动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严重案件开展5次家庭教育指导回访。自发出贵州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以来,全市法院共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00余份,办理家庭教育指导案件1.7万件,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1400余次,受众人数达10.2万人。在“六一”儿童节、“家庭教育宣传周”等节点,发布家庭教育典型案例。通过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改进教育方式、增加情感陪伴,修复未成年人因家庭矛盾产生的心理创伤,及时干预和纠正未成年人行为偏差,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打好风险防范“主动仗”
  校园是青少年的第二个家。维护校园安全,及时排除风险,让孩子们安心学习和发展,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我们建立校园法官工作站,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向未成年人学习环境扩展,整合法院、学校资源力量,共同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校园育人环境。上好校园普法课,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升学生、教师、家长法治意识。织密“护未”防护网,联动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强化校园内外风险排查,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目前,遵义市中院已指导全市法院建立了200个校园法官工作站,选派干警到350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主题座谈、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家长面对面”、“法院开放日”等活动1700余次,覆盖学生、教师和家长42万余人。同时,公布反校园欺凌热线电话,联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住宿等行业监管,做到校园矛盾风险早预防、早介入、早处置。
  四、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出好综合治理“组合拳”
  社会是青少年成长的大环境。大环境的治理和优化是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集成作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提质增效的“制胜法宝”。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机关,要敏于从社会治理的“末端”视角进行感知,及时发现涉未成年人权益纠纷和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和根源,并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完善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机制,做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为未成年人营造平安阳光的社会环境。
  遵义市中院向市委报送未成年人司法案件分析报告,推动全市开展“护蕾”行动。以司法建议撬动社会治理,推动民政局为服刑人员无人监护子女确定临时监护人并将其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依托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遵义市法治教育政治生活馆,与团市委共同打造“遵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市新闻传媒中心合作,充分发挥“遵报小记者”法治传播作用,选聘小记者担任“红城青少年法治宣传员”,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少年安则家安,少年强则国强。未来,遵义市中院将进一步升级“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品牌,为未成年人上好“法治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联动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奋力书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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