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尹丽
八十余年前,风雨飘摇的抗战岁月,云南呈贡大古城魁阁崛起为中国社会科学的精神高地。这座供奉魁星的古阁,见证了社会学大家费孝通与一众青年学者的治学坚守。他们扎根西南乡土、深耕实地调研,剖析中国社会深层肌理,沉淀下穿透时代的学术思想。前不久,一群学者重返这片学术沃土,借《文化、法律与社会:费孝通选读》新书发布之机,完成了一场跨越时空的学术回望与思想对话。
这本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选编的费孝通文集,以“文化自觉”“社会结构”“政治权力”“社会发展”“学科建设”五编铺陈开来,共选取了费孝通四十余篇论文及演讲。商务印书馆编审白中林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本书的编选构想源自200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提议为法科学生打造一本读懂中国社会的实用读物,填补传统法学教育重法条、轻社会的认知空白。
在侯猛看来,这本书的选编与出版得到了多位学者的大力支持,因而是学界集体智慧的结晶。他认为,以费孝通、陈达、瞿同祖等学者为代表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传统,秉持“微观社会学”方法、“行行重行行”的调研理念,以及“以小见大、举一反三”的研究范式,为本土法学研究提供了最贴合中国场景的方法论支撑。而呈贡魁阁,可以说是这一本土学术传统的原点与现场。
一本“看不见法律”的法律读本
初读《文化、法律与社会:费孝通选读》,读者可能会生出疑惑:一本标注法律社科领域的读本,极少出现显性法律论述,何以成为法科研究的重要书籍?
白中林对此的解读是:费孝通一生其实从未远离法治议题。其兄长费青深耕法学实务与教育领域,曾任北大法律系主任,而费孝通本人早在1946年就专门研讨过宪法相关问题。晚年的费孝通虽不再撰写专门的法律文论,但其“志在富民”的实践追求、“文化自觉”“美美与共”的思想体系,始终是对早年民主、宪法与人权关切的延续与深化,学术初心一以贯之。
“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治,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治的理论。”白中林援引朱苏力的论述指出,法治的根基从来不在法条文本,而在亿万民众的生活实践。费孝通毕生深耕中国乡土、体察社会百态,其所有研究本质上都是在解码中国社会的运行逻辑,而这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最核心的底层逻辑,也是这本“不见法律”的读本能够成为法治研究经典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尤陈俊认为,当下法学院教学多聚焦法条适用与个案推演,对法律社会基础的认知培育普遍不足,而费孝通从乡土调研中提炼的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核心概念,恰好为法学研究补上“认识社会”的关键一课。从早年翻译《文化论》,到晚年提出“文化自觉”,费孝通终生围绕社会结构、文化形态展开的思考,不断拓宽着“法律与文化”研究的理论边界,让法治研究不只是停留在制度表层,而是深入到文化与社会的深层肌理。
“非常重要的是,(法社科研究)要求在社会生活的宏观整体和背景中认识法律和法律事件。”云南民族大学教授王启梁强调,费孝通的学术体系,能够帮助研究者跳出单一的法律视角,在社会整体格局中审视法律、解读纠纷、研判治理。
谈及日常中的法律,云南大学教授谭同学有更为直白的表达:即便“费孝通的书中一个法律的字都没有写,也必须看”。因为立法、司法、执法的每一个环节,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制度运行,始终被社会文化、人情伦理、乡土传统深度塑造。读懂费孝通,便是读懂中国法治的生长土壤。
费孝通留给当代法学的最大遗产
重读费孝通,被视为一场法学研究的自我革新。在诸多受访学者看来,费孝通留给当代法学的最大遗产,从来不是具体的观点与结论,而是一套扎根中国本土的研究范式与思维方式。
“费孝通的著作给我长期的启发是,许多法律问题其实深嵌于社会生活之中。”谈及费孝通思想的深远影响,朱苏力坦言,1979年前后,自己初读《乡土中国》油印本时,便深受震撼。常人习以为常的乡土日常、人际往来、民俗秩序,在费孝通的笔下都能提炼出深刻的社会规律与治理逻辑。
即便如今中国早已告别传统乡土,迈入全面城市化与人工智能新时代,朱苏力始终笃定费孝通的思想从未过时:“费孝通能从人人熟视无睹的日常中发现道理。我们的事业不在过去,我们的事业实际上指向未来。”
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赵旭东认为,《乡土中国》虽已走入中小学课本,但其核心理论价值仍未被充分挖掘。从“差序格局”解读乡土人际,到“多元一体格局”阐释民族共生,费孝通始终拒绝机械、刚性的理论框架,晚年更是着力将人的情感、体验与温度带回社会研究。他说:“费孝通的担忧,到今天仍然有延续的价值。”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柏峰的学术观察中,费孝通从未刻意专题论述法律,却始终在社会观察中蕴藏法治思考,“法律是社会的构成要素,不谈法律不行,自然而然就讲到了法律”。这也为当下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不必固守学科边界、纠结专业标签,真正的研究应当源于真实社会、真实问题。很多看似与法律无关的社会议题,历经层层剖析、“山环水绕”的深度探究后,往往能触及法治运行的深层逻辑。而这,正是“费孝通式”研究的独特魅力。
王启梁的学术经历,更是生动印证了费孝通思想的实践力量。1997年,还是大二法科学生的他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面对村民的现实困惑,他凭借法条知识给出的专业答案,却始终无法让村民满意。这场理论与现实的冲突,让他彻底跳出法条思维,重读《乡土中国》等经典著作,开启了从纯粹法学研究向社会学、人类学交叉研究的转型。
“要科学地认识中国社会。”费孝通的这句论断,成为王启梁多年治学的核心准则。他说:“文字类似国家法律,具有规范性;语言则更像礼制,从具体社会生活中生长出来,具有灵活性和地方性。乡村生活究竟需要礼制还是国家法律,也必须回到社会环境与实际需求中观察。”
“把魁阁精神一代代传下去”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剑源从费孝通《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一文中,读出了当代学术研究的破局之道。他认为,费孝通所言的学科“扩展”,绝非追逐前沿概念、猎奇小众议题,而是回归人文本质、深耕日常现场。“很多非常平常、非常常见的概念,恰恰需要不断地深入探讨。(它们)往往是我们学术新思想最好的切入点和生长点。”而且,从当年引发学界热议的“秋菊打官司”,到如今基层治理中的各类新型纠纷,法治的核心命题始终藏在普通人的生活诉求里。他提醒,当代法社科研究,必须守住对日常世界的好奇心与敏锐度,避免在技术迭代与理论内卷中脱离社会本源。
云南民族大学教授朱晓阳谈及本书卷首的“文化自觉”篇时分析,费孝通所论述的跨代际的沟通交融能力、“一国两制”实践背后展现的文化包容、多元一体和美美与共、推己及人这些概念点,不仅可以用来“向后看”,更服务于“向前看”。而无论是“文化自觉作为方法”,还是“多元一体作为方法”都对于重视理论视野和概念见地的法社科研究意义重大。
“学术很多时候不是靠单打独斗。”尤陈俊注意到,五编之中特设“学科建设”一编,恰对应费孝通作为“学术企业家”的重要面向——他在《乡土中国》后记里自称魁阁的“总助手”,带着学生召开“席明纳(英文seminar的音译,意为研讨会)”、刻板、油印。1948年,魁阁成员胡庆钧在《观察》杂志撰文《费孝通及其研究工作》,将魁阁学风概括为自由研究的风气、尊重个人的表现、公开的论辩与伙伴精神。在尤陈俊看来,这是对法社科“无形学院”而言,最值得继承的学术遗产。
回望这本书的诞生历程,侯猛透露,书名经历了反复琢磨修改:从原来的“法律、文化与社会”改为“文化、法律与社会”。他觉得,这一改动恰恰更能反映文化的内嵌性。据他介绍,这一读本的续编已经在酝酿之中,“到时候要和晚辈一起编,把魁阁精神一代代传下去”。
图① 《文化、法律与社会:费孝通选读》新书发布会与会人员合影。
图② 《文化、法律与社会:费孝通选读》书封。
图③ 云南呈贡大古城魁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