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陕西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张波

  夏夜,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街头烟火气正浓。晚风里裹着烤肉的香气,食客三五成群,热闹自在。几家商户也悄悄把摊位摆上了人行道。
  “老板,这摊位咱得往里收一收,不能占着人行道经营啊。”新城区城管队员走上前,语气温和地劝导。
  不远处,新城区太华路司法所干警王娟和姜凯迪目光聚焦在“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言行是否得当”上。这次“一线跟执法”,太华路司法所坚持“伴随不干扰、监督不缺位、指导不越位、建议不干预”原则,以“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默默护航城市治理。
  这样的场景,正是陕西推动司法所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陕西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全省司法所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稳定根基。
立柱架梁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公布了一组数据:全省现有司法所1320个,均为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全部达到副科级以上建制,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其中,正科级建制216个、副科级建制1104个。
  数据背后,是一场持续多年的基层法治阵地建设攻坚。
  “近年来,陕西始终坚持强基导向,把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摆在法治建设突出位置。”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高巍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在省级层面,陕西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双向发力,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全省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压实市、县、乡三级责任,创新建立“一会一督一通报”工作机制,每年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项督导、开展专题通报,形成党委领导、司法行政牵头、乡镇配合的工作格局。
  实践中,陕西通过推动司法所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应建尽建,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落实,让党旗在基层法治一线高高飘扬;通过接续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创建活动和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推动解决思想认识偏差、工作力量薄弱、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深层次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推动以地方立法规范和保障司法所建设。
  不仅如此,陕西认真落实司法部等四部委要求,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分工方案,将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细化为55项具体措施,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立足实际,研究出台《陕西省司法所工作规范》,印发《深化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司法所工作职能从矛盾纠纷化解地向基层法治建设主阵地转变。
  如今,全省1320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统一外观标识,科学设置功能分区,实现全省司法所执法人员着装统一,工作经费全面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智慧社区矫正终端、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直达基层。一批城市司法所变身集矛盾调处、法律服务、执法监督于一体的“法治服务综合体”,乡镇司法所则建成简约实用的基层法治驿站,城乡基层法治阵地面貌焕然一新。
深耕主业
  “手弹三弦响连天,父老乡亲听我言。今天不说别的事,司法宣传是重点……”在绥德县名州镇朝阳路社区,一段段通俗易懂的唱词引得不少群众驻足聆听。
  这是绥德县司法局指导基层司法所,依托“陕北说书”打造的特色普法团队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的生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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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所把非遗说书搬下乡,这样的法治宣传很接地气,听着说书就把法律知识学到了。”围观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
  普法只是司法所职能的一面。作为矛盾化解的“减压阀”、基层依法治理的“参谋部”、特殊人群的“暖心站”、法律服务的“便民桥”,司法所的工作桩桩件件都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着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为释放司法所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效能,陕西在人才培养与工作创新上下足功夫。
  针对基层力量不足的短板,陕西构建起“干警支援、律师参与、大学生实践”多元力量参与格局。同时,把好人员岗位准入关,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选调司法所工作人员,优化年龄梯次和知识结构,落实分级分类培训责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等。目前,全省司法所所均3.4人,其中,30%的人员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具有法学专业背景,45岁以下人员占比达62%,形成了以政法专编为主、事业编相配套、政府购买服务为补充的专业化、年轻化人员梯队。
  为激发创新动力,陕西全面落实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成为重大决策、项目实施的必经环节;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推动司法所主动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从“被动接事”转向“主动理事”。
  与此同时,立足基层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用好乡村大喇叭、法治文化广场,有效推动普法工作从“入耳”到“入心”;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探索推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情系百姓
  2017年3月,镇坪县曾家司法所内,两名村民因地界问题大打出手,4名调解员及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调解无果。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之时,镇坪县曾家司法所所长谭兆平另辟蹊径,请来了双方都信得过的本村老党支部书记,纠纷很快得以化解。
  “那一刻我意识到,调解要让群众信服的人出面,要给群众选择权。”事后,谭兆平感慨道。
  这次经历催生了“无忧调解超市”——各类调解力量如同货架上的商品,群众可以像逛超市一样“点单”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这一做法因其接地气和高效能,在安康市得到全面推广。目前,镇坪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7%,群众满意率达99.8%。
  阵地建起来、队伍强起来,最终落脚点是为民服务。随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持续深入,司法所的“法治温度”正温暖着三秦百姓。
  甘泉县组织学习“樊九平式”调解法,构建调解联盟,为民排忧解难;商洛市商州区司法所所长担任辖区13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联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数据无言,却最有说服力。全省司法所年均参与和指导调解处理矛盾纠纷10万余件,开展普法宣传2.5万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1.6万余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近万件,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100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3300余件。
  “今年,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与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司法所提质赋能扶持计划’,投入专项经费,分批次对职能作用发挥突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司法所实施专项补助,持续筑牢基层司法行政根基。”陕西省司法厅财务装备处处长李晓亮介绍道。
  据了解,2021年以来,陕西司法所先后3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42个司法所和28名工作人员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司法所是法治建设延伸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是群众感受法治温度最直接的一线窗口。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树牢大抓基层基础鲜明导向,全面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质效,有力服务保障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政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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