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 林维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当今世界,人才是第一资源,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指出,教育强国战略部署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到2027年,“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培养法科拔尖创新人才是新时代高校的重要使命和任务。
  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既是我国人才自主培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重要环节,更与我国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密切相关。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国际形势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科技领域、涉外法治领域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战场。一方面,全球格局变化、国际冲突频发以及个别国家对我国的打压遏制,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深度融入生产生活全链条,数据治理、科技伦理、人机协同等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面对这些新领域、新问题,亟须理论水平高、实务能力强的法科拔尖创新人才投身其中。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离不开高素质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当前,我国法治实践过程中的新问题日渐增多,涉外法治、金融法治、数字法治等领域的高端法治人才短缺,高校法治人才培养无法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需求。加快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实践能力突出的法科拔尖创新人才,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支撑。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充分发挥人才的力量。目前,我国人才自主培养能力还有待提升,需要从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系统升级。传统法治人才培养存在知识结构与时代发展不匹配、交叉融合不足、实践导向偏弱等问题。加快推进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够驱动我国人才自主培养模式创新,推动法学教育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知识传授”向“实践导向”转变,从而有效提高我国人才自主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坚持从根本任务、目标定位、培养导向等方面凝聚共识,从而确保方向正确、操作可行、成效显著。
  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高校必须坚守的初心使命,高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实践能力突出的法科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主动回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高校作为落实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主体,人才培养工作要从目标定位上精准聚焦国家战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扩大、科技自立自强程度不断提升,对法治人才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高校要根据国家战略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需求,创新探索、多措并举培养法科拔尖创新人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提出的新需求,结合各自学校特点培养法科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法学这一学科专业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极强的实践性,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脱节日益明显,实践之于法学教育教学的意义愈发重大。要坚持强化实践导向的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将实践导向理念深度融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模式改革以及人才协同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掘法学学科专业的内在特点,坚持知识传授与实践锻炼并重,持续迭代升级课程内容,提高实践教学比重,让学生在虚拟仿真、真实场景等多元环境中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真正扎根中国法治实践、解决中国法治问题、担当中国法治重任的法科拔尖创新人才。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分类培养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时代前进浪潮,要分类推进涉外法治、科技法律、新兴法学学科和“法学+”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加快培养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当前,我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总量储备不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亟待提质升级。应精准聚焦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斗争的需要,打造立体、分层的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国际法、海外利益安全等法学类本科专业和区域国别法学等法学二级学科建设,强化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各高校要因校制宜构建由法学专业、涉外类法学专业、法学实验班、“法学+外语”“外语+法学”双学士学位项目、涉外法治方向硕士博士项目等组成的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外语能力培养,支持学生前往国际组织、涉外实务部门实习实践、交流研学,培养学生在真实场景中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快培养科技法律拔尖创新人才。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法律实践样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业态呼唤科技法律拔尖创新人才加入。依托高校学科专业特色,探索人工智能与法学有机交叉融合的新模式,培养精通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拔尖创新人才。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法学、科技法学等二级学科建设,构建“法律+技术+伦理”融合课程体系。强化产教融合与协同培养,联合科技企业开设科技法律实务课程,大力发展以解决科技实务问题为导向的项目制课程,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
  加快培养新兴法学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这就要求高校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推动新兴法学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统筹发展,以学科建设引领人才培养新方向。探索科研育人新模式,通过导师指导、学生深度参与课题等方式提高学生对新兴学科知识的掌握能力和水平。强化新兴学科课程教材体系建设,聚焦学术前沿开设项目制、研讨式课程,打造新兴学科课程体系,加快编写新兴学科、前沿学科领域教材,为新兴法学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扎实的资源保障。
  加快培养“法学+”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秉持包容、开放的思维推动学科交叉融合,通过开设学科交叉融合实验班、建设“法学+”双学位项目、设置目录外交叉学科等方式打造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坚持系统重构理念,提高交叉融合型课程比例,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交叉融合模块,推广项目制、案例式教学。进一步打破学院学科的壁垒和藩篱,推动法学与人工智能、互联网、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有机融合;进一步推动跨校、跨地区教育教学资源共享,通过学分互认、学生交换、导师互聘等方式保障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加快推进新时代法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推进涉外法治、科技法律、新兴法学学科和“法学+”学科交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科拔尖创新人才,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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