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画为媒

——用“视觉母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 陈光斌 李舒

  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更需要能够被公众理解和认同的文化表达。在当代中国法治传播实践中,一个关键命题日益凸显:如何让抽象的法治理念变得可感可触,让严肃的法律条文走进百姓心间?答案或许便在于找到法治与公众之间的“视觉母语”。以“画”为媒,正是运用这一视觉母语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
  以视觉母语回应法治传播的时代之需
  所谓“视觉母语”,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文化积淀中形成的、无需翻译、直观易懂的图像表达系统——对中国民众而言,水墨丹青、工笔写意、民间绘画就是天然的视觉母语。从中国传世名画中,我们能够清晰地触摸到一条法治文化的视觉脉络。
  唐代阎立本的《步辇图》提供了一个较早的观察入口。这幅传世名画记录的并非寻常题材,而是唐太宗接见吐蕃使者禄东赞的历史场景——一段以“和亲盟约”化解边患、确立唐蕃和平的外交法治实践。画作所承载的,是一种以“盟约”为纽带的国际法治意识,一种以诚信与规则为根基的治理智慧。这一传统盟约精神,对于今天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展现大国外交中的守信重诺形象,具有深刻的历史启示。讲信修睦、亲仁善邻自古便是中华文明处理对外关系的基石,这种文化基因至今仍可滋养当代的涉外法治实践。
  再观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视觉叙事转向了市井日常。五米多长的画卷细致描绘了汴京城内的街市百态,商贾叫卖、车马穿行、契约文书往来其间。由此可见,宋代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是一个由契约规则支撑的社会。再譬如宋代田宅买卖活动必须“立契”,并经“投税”“过割赋税”“原主离业”等多道法定程序,商品交易高度契约化。透过画中那一张张小小的契约,我们看到了中国人在交易中对规则的信守,看到了“契约精神”在中华文明中的深厚底蕴。
  从唐代的和平外交到北宋的市井百态,名画中保存的不是现成法条,法治也并非被生硬地植入绘画,而是原本就生长在传统艺术的血脉之中。以视觉母语回应时代之需,就是要唤醒这些沉睡的文化基因,让民族的艺术记忆与当代的法治精神实现贯通。
以本土实践厚植法治视觉母语的文化根基
  如果说传世名画中的法治元素是一颗颗散落的珍珠,那么近年来各地蓬勃开展的法治文化创新实践,则将它们串联成了璀璨的“文化项链”。从古画的静态呈现到当代的多彩创作,中国法治“视觉母语”的表达正在经历一场从历史深处走向当代生活的生动跃迁。
  “明镜高悬”是中国民众耳熟能详的文化符号。明清时期,衙门公堂之上普遍悬挂此匾,象征司法官员明察秋毫、公正无私。这一匾额文化跨越千年,至今仍是中国人理解司法公正最直观的“视觉母语”之一。最具代表性的是河南内乡县衙,其中“明镜高悬”等匾额与衙署建筑、楹联和陈设共同构成可观看的制度文化。
  獬豸文化是另一条源远流长的法治视觉线索。这一独角神兽在传说中能辨曲直、触不直,与皋陶一同被尊为司法鼻祖。古体“法”字写作“灋”,其中“廌”正是獬豸之形,寓意执法公平如水。东汉时,獬豸图与皋陶像更成为衙门内不可或缺的陈设;自此以后,獬豸成为法官服饰的象征符号,从獬豸冠到獬豸纹补服,一脉相传。即便今天,獬豸形象仍广泛出现在法院建筑、法律徽章之上,这头神兽从传说走入文字图像,从冠服走入衙署,最终嵌入民族的法治基因,成为连接传统与现代法治精神最深邃的文化桥梁。
  从符号阐释走向现实创作,关键是让作品回应真实法律议题。画家王子彬创作的《车载法庭进乡村》等系列作品,生动展现了西南地区法官跋山涉水上门开庭、田间地头调解纠纷的真实画面。今年上海普陀区打造“半马苏河,无法不美”法治艺术展,将群众热切关注的居住权等问题,转化为富有美感的绘画,是文艺赋能民法典普及的典型尝试。甘肃陇南市检察机关则依托本土非遗“武都紫泥壁画”,挖掘皋陶治狱、画地为牢等中国传统法治典故,创作系列法治主题壁画。这些扎根日常的创作实践,正是中国法治“视觉母语”最鲜活的生命力所在,它让法治精神接地气、更聚人气。
  以守正创新增强法治视觉母语的传播效能
  构建可信可感的中国法治视觉母语体系,既要有对传统的坚守,也要有对传播方式的创新,核心在于做到“刚柔并济”。两者一张一弛,共同构成法治视觉母语从“能看见”走向“能入心”的双引擎。
  “刚”的一面,体现在法治视觉形象的权威性与庄严性。中国传世名画中的法律元素——从《步辇图》中庄重肃穆的盟约场景,到《清明上河图》中一丝不苟的契约程序,从公堂之上的“明镜高悬”匾额到象征正大光明的獬豸图腾——无不彰显着法治的庄重与威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视觉符号是国家法治形象的基础。在当代法治视觉设计中,法院建筑的立面造型、法庭内的陈设布局、法官法袍的徽章纹样,都在延续和强化着这种来自传统与现代交汇的庄严感。
  “柔”的一面,体现在法治视觉形象的感染力与亲和力。农民画、版画、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将法治知识从“纸上条文”变为“身边艺术”,让群众在审美愉悦中自觉吸纳法治信息、增强法治观念。这种法治文学艺术,正是通过作品中典型形象的言行事迹,向受众传播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法治的精神。实现“柔性表达”与“刚性权威”的深度融合,是法治视觉母语从“能传播”走向“能入心”的关键路径。
  以画为媒说法治,是落实“柔”之阵地的关键一步。绘画凭借其直观的图像叙事能力,天然具备成为法治“视觉母语”载体的优势——无论是水墨丹青、工笔写意,还是民间年画、现代漫画,都能把抽象的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视觉场景。中国幅员辽阔,文化多元,各地正因地制宜地挖掘本地传统文化资源中的法治元素,将法治精神以更具美感和亲切感的方式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而这些视觉叙事的努力,最终都指向一个目标——让法治不仅被“看见”,更能被“读懂”。
  以画为媒说法治,最终是要用“看得见、读得懂、信得过”的方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不仅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更要精心构建与之相配的法治视觉文化体系。只有以中国人的生活经验为土壤,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尺度,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滋养,图像才能把庄严的价值追求与鲜活的时代实践连接起来。当公众不仅认得天平、国徽和法袍,更能从人物、场景与故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解权利义务和程序规则,中国法治的“视觉母语”便有了真正持久的生命力。
  (作者分别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汉口学院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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