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承军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在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前端防控。公证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权利、促进和谐的核心职能,是推动矛盾防控关口前移、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中华传统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秀成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实践有机结合,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深厚文化滋养。
中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其“治未病”、四诊合参、辨证施治的理念,蕴含系统思维与整体思维。“通经化气、解毒排瘀”本是传统医学调护人体机能的理论,剥离纯粹病理含义后,可以引申为疏通运行通道、祛除问题诱因、调和内在秩序的治理方法论,与基层治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目标高度契合。近年来,部分地方公证机构立足实践创新,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四诊的研判思路开展社区矛盾排查,用“通经化气、解毒排瘀”逻辑处置纠纷,形成公证参与基层治理的特色模式。
中医辨证思维转译后与公证职能的契合逻辑
中医语境下“通经化气、解毒排瘀”立足于经络学说与辨证施治,核心是疏通气血通道、祛除病邪、调和机体平衡。将其借用到社会治理领域,应当完成语义转译,用来比喻基层治理通道阻滞、矛盾积淀、共识不足等现实问题,构建“传统思维—公证实践—治理效能”的逻辑链条,避免医学隐喻与法律实践简单等同。
一、通经化气:畅通治理脉络,凝聚基层治理共识
中医之“经”,是气血运行的通道;“气”代表机体自我调节与抵御能力。迁移到基层治理场景,“经”即基层治理的运行脉络,包括社区治理架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公共法律服务通道,是群众和治理主体之间的连接纽带;“气”即基层治理的内生力量,体现为群众法治意识、多方协同合力、基层自我化解纠纷的能力,维系社区平稳有序。
公证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要载体,重在搭建沟通桥梁,拓宽群众诉求渠道。经过治理转译的“通经化气”,就是以公证服务打通基层治理堵点、疏通法律服务脉络、疏导群众对立情绪、凝聚基层治理共识。区别于传统“坐堂办证”的被动模式,公证机构主动下沉社区,通过驻点服务、巡回接待、上门服务打通服务通道,实现群众有需求、公证有回应,达成“通经”的治理目标。同时,依托法治宣讲、情理法并重的沟通疏导,消解群众积怨,培育群众法治观念,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实现“化气”的治理效果,让潜在矛盾在渠道通畅、共识充分的氛围中得到消解。
二、解毒排瘀:溯源矛盾诱因,推动纠纷标本兼治
中医的“毒”多指致病内在诱因,“瘀”代表长期滞留的阻滞症结;只处理外在症状,不去除诱因,则病症容易反复。转译为社会治理话语,“毒”对应矛盾发生的深层诱因,诸如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利益分配失衡、社会信任缺失、政策理解偏差。“瘀”是指长期积淀形成的疑难纠纷,包括历史遗留争议、反复信访、隐性利益冲突。倘若仅做表面息争,不触碰深层诱因,矛盾极易反弹,削弱治理实效。
公证具备准司法属性,能够厘清权利义务、固定证据、弥合利益分歧,适合开展根源性解纷。转译后的“解毒排瘀”,就是借助公证力量排查矛盾深层诱因,破除长期积累的纠纷梗阻,不只追求表面息事宁人,更着力铲除矛盾滋生土壤,实现标本兼治。实践中,公证人员借鉴“四诊合参”的研判思路,多方核实事实、把握当事人诉求,针对不同矛盾症结定制公证方案,通过确权、协议公证、证据保全、公证调解定分止争;再配合常态化普法与跟踪回访,从认知层面减少矛盾再生。
三、综合研判调处,形成完整治理闭环
借鉴中医辨证思维,可以形成“综合研判—多元调处—巩固成效”的基层治理闭环。其中借鉴“四诊合参”的研判方法,相当于矛盾“诊断”环节,通过多方走访核实,找准矛盾诱因与争议焦点;“通经化气、解毒排瘀”对应治理“处置”环节,一方面疏通服务渠道疏导风险,另一方面直击纠纷根源化解积弊,兼顾风险预防与实质解纷。二者相辅相成,把传统辨证思维转化为公证工作方法,契合矛盾防控关口前移的改革导向。
中医思维赋能公证实践的落地路径
经过转译的中医辨证思维赋能公证实践,需要结合社区真实场景,完成理念向实操的转化。
一、通经化气:构建前置预防体系,畅通基层治理脉络
一是推动公证服务下沉。在重点社区设立服务站点,落实驻点、巡回、上门服务,同时用好线上平台,实现咨询、预约远程办理,打通公共法律服务通道。二是做好情绪疏导,坚持情理法相融,在提供法律方案的同时疏导当事人对立情绪,营造社区和谐氛围。三是赋能基层治理主体,面向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开展公证业务培训,协助完善居民公约、物业协议,夯实自治基础。四是开展常态化普法,面向老年人、困境家庭普及遗嘱、意定监护、财产约定等法律知识,培育基层法治共识,从源头减少矛盾隐患。
二、解毒排瘀:构建精准调处体系,化解疑难矛盾症结
第一,开展综合排查,建立矛盾风险台账,区分风险等级,做到底数清、症结明。第二,分类定向化解纠纷,针对产权历史争议,调取档案、实地核实,以确权公证厘清边界;针对继承析产等家庭冲突,通过公证调解、协议公证平衡利益;针对合同、民间借贷隐患,用好合同公证、证据保全提前防控风险。第三,直击矛盾诱因,针对法治认知不足、信任缺失、利益失衡等问题,发挥公证公信力引导公平处置权益。第四,落实回访闭环,对已化解纠纷定期回访,整理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防止矛盾反复。
实践成效与案例实证
这套融合传统智慧的公证工作模式,在基层实践中展现出良好治理效果。
案例一,宅基地历史遗留纠纷。两户村民因宅基地边界争执近十年,公证人员借鉴综合研判方法,调取历史档案、实地勘测,以公证厘清产权边界,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公证协议,多年积怨得以化解,回访无再起冲突。
案例二,家庭继承风险前置预防。社区公证人员排查发现独居老人存在财产分配隐患,主动上门服务,协助老人订立公证遗嘱,提前化解家庭继承风险,老人去世后子女依遗嘱顺利完成继承,未发生纠纷。
案例三,赡养矛盾源头化解。面对老人赡养责任推诿难题,公证人员释明赡养法定义务,促成子女签署赡养协议并公证,明确赡养标准与探望义务,辅以回访监督,切实解决老人养老困境。
三个案例印证,借鉴中医辨证思维开展公证服务,能够破解矛盾“易反复”问题,推动服务下沉,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经过现代转译的中医辨证思维,蕴含丰富的本土治理智慧和公证预防纠纷、保障民生的职能高度契合。公证机构吸收“通经化气、解毒排瘀”的方法论内核,搭建“研判—调处—巩固”的治理闭环,推动公证模式转型,形成可复制的基层治理经验。
实践证明,这套模式推动矛盾防控关口前移,在法律关系形成而矛盾尚未发生阶段发挥法治的规范指引作用。未来公证行业应当继续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把握好文化隐喻和法律制度的边界,不能简单套用医学概念替代法律分析;要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推进工作机制标准化、常态化,同时做好实践总结与理论提炼,丰富公证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体系,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公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唐代孙思邈的“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古语,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公证的预防职能,正是这一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制度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