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柳源远
8月17日,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立信杯·榆林”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主题征文学习交流会在陕西省榆林市举行。本次会议由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来自法院实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破产管理人机构的近百位专家,围绕执破衔接制度实践、理论难题展开深入研讨。
明晰改革定位,凝聚思想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纳入改革部署,目标指向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意味着执破衔接从单向程序转换进入双向赋能、系统协同的新阶段。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名誉会长王欣新认为,实现从“单线执行”到“执破融合”的转变,应当从明晰功能界分、推动关口前移、打通机制壁垒、统一价值导向四个方面系统把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方结合陕西法院实践指出,做好执破衔接工作要精准把握时代定位,切实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司法生产力,同时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持续完善执破融合制度框架,各级法院探索形成一批特色实践样本,制度运行成效持续显现,但全面打通执破有机衔接的机制链条,仍有一系列重大课题亟待深入研究。他强调,要坚持运用系统思维构建中国特色的执破衔接理论体系,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持续发挥“立信杯”平台智库作用。
直面共性难题,研讨实践对策
针对执破衔接实践中的共性问题,与会代表结合各地司法实践,提出全链条、系统化的破解方案。
对于执破衔接的识别难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辉围绕“识别准、启动顺、判断精、转化畅”四个目标,建议建立分层分类识别标准,加强利益释明引导,引入专业机构前置参与,完善执破全流程协同体系,从而提升案件识别精准度与转化效率。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以西安法院实践路径为例,提出可通过辅助中介前置赋能,精准破解识别难题。
对于执破衔接的启动难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向阳认为,面对现行体系张力,应协调治理需求与程序自治,厘清“清积案”与“保重生”的关系,协调法院主导与社会化参与,推动案件治理模式从行政动员转向制度化治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主张以程序衔接为主线打通运行堵点、以权力配置为核心明确主体责任,构建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执转破工作体系。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晓鸣结合湖州法院创新推行的预破产工作机制指出,为解决“执行案件积压、破产出清缓慢”的问题,应重视重整价值的识别时点,将破产前置功能有序嵌入执行程序,实现从“事后移送”向“事前融合”的转型。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宝林认为,应适当引入法院补充移送规则,建立双向激励机制,确立“极简破产”移送审查标准,构建多元共治体系,打造专业化队伍。
对于“执转破”司法实践中恶意逃废债的问题,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宝堂提出,应秉持“执破融合”思维,推动执行与破产程序深度互动;运用“穿透式审查”,提升财产追回的审查效率;依靠“协同联动”,构建一体化治理闭环;树立“救治优先”导向,从源头削弱逃废债动机。
汇集多维探讨,推动制度构建
本次会议还围绕执破衔接的司法实务、法理论证、机制优化展开专题研讨,既聚焦基层司法的具体痛点,也着眼于制度完善的顶层设计。立足司法实践经验,围绕资不抵债认定、个人债务庭外和解、破产管辖优化等实践问题,提出具体裁判规则与改革路径。侧重法理论证,聚焦信用治理、上市公司重整、破产欺诈、信息披露、以房抵债协议中的理论难点,剖析制度缝隙并给出完善思路。着眼整体机制优化,针对执破融合现实障碍、跨域协同、执行成果复用、一体化程序构建展开讨论,探索可落地的制度方案。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应优先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推动执破衔接机制落地,同时及时将成熟、可复制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建议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契机完善相关制度,为执破有机衔接中的相关问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在总结中表示,本轮执破衔接改革的核心目标,不仅在于化解执行难题、出清低效市场主体,更在于通过程序协同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资源效能。未来执破衔接的关口应进一步前移,实现审理、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双向赋能,应持续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实践法学期刊,《法律适用》长期聚焦司法实践前沿议题,依托“立信杯”主题征文等品牌活动搭建全国性学术交流平台,以高质量实践法学研究服务审判工作现代化。本次会议凝聚的改革共识与研究成果,将为完善我国执破衔接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