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 文/图
2022年8月,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
从苍山洱海到国家立法殿堂,大理州全力打造“苍洱立法金桥”品牌,探索完善“1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N名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员、法律专家”的工作体系。
在“1+16+N”的工作体系中,一个由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与大理大学联合共建的机构——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立法研究院(以下简称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被纳入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4年来,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依托大理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把法学课堂延伸到立法一线,把立法征询融入教学实践。
“一条条‘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沿着‘直通车’轨道,直达国家立法机关。截至目前,研究院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的立法建议达11条,涵盖学前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大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旭昭说。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有专属通道
“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聘上要独立出来。”2023年9月,一份来自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的建议,被报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当时,学前教育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邀请学前教育专家在研读草案时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聘路径不够清晰。
“幼儿园教育有其特殊性,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性质与中小学教师有明显差异。如果把幼儿教师和中小学教师放在同一个序列里评聘,存在不够合理公平之处。”大理大学科技处副处长、教育教师学院学前教育教授李秀芳说。
于是,在深入调研并听取多方建议后,研究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希望能让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有“专属通道”。
“这条看似简短的建议,触及了全国数百万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发展痛点。”何旭昭说。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学前教育法。该法第四十条规定,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幼儿园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学前教育的专业特点和要求。
“研究院建议中的‘独立出来’四个字,变成了法律条文中的‘专业特点和要求’。从苍山脚下的一纸建议,到国家法律中的制度设计,立法‘直通车’让基层的专业声音被听见、被采纳、被固化。”何旭昭说。
全民参与被写入爱国主义教育法
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
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组织师生讨论,在研读草案第四条时注意到了这样一句话:“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格局有了,但参与的主体不够明确。”研究院的师生们讨论后认为,爱国主义教育是全体人民的事业,不仅是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更应当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于是,研究院提出了增加“全民参与”的修改意见。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第四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何旭昭认为,“各方参与”四个字的分量,承载的是“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制度逻辑。
还有一条建议,同样来自大理大学的学生。
在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大理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建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建设,红色文化景区参观应当面向群众,免费参观。
“这并非一个复杂的法理问题,而是一个朴素而真挚的诉求,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是普惠的,不应让门票成为接受教育的门槛。”学生们在讨论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
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和保障机制。
学生们提出的“免费参观”,在法律中被表述为“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和保障机制”。
从具体诉求到制度设计、从学生的一句话到国家法律的一个条款——“没想到我们提的建议真的被采纳了!”得知消息后,参与建议的学生们激动不已。在他们看来,这不仅是一次立法参与的成功,更是一堂最生动的思政课,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看得见、摸得着。
从书斋到田野立法征询接“地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目前,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已累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律制定、修订和立法需求意见建议征集任务30件,收集意见建议1993条,上报947条,被吸收采纳53条。
“其中,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贡献了其中11条,被采纳的建议稳居首位。从苍山洱海到国家立法殿堂,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用一条条被采纳的建议证明,在国家立法的宏大叙事中,边疆的声音从不缺席,高校的智慧从不遥远。”大理州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新华说。
何旭昭介绍说,这些建议涉及学前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每一份建议背后,都是法学专家严谨的论证、师生团队深入的调研,以及对基层民意的精准提炼。作为云南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这个设在高校里的联系点,走出了一条不同于社区型、乡镇型联系点的特色之路。
在研究院,博士全程参与,让立法建议有“专业成色”。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充分发挥大理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安排法学博士全过程参与立法意见的征集、研判和起草工作。每接到一部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任务,研究院就组织相关领域的教授、博士团队进行逐条研读,从法理逻辑、制度衔接、实践可行性等维度展开论证,确保每一条上报的建议都有扎实的学理支撑。
在研究院,从“书斋”到“田野”,让立法征询接上“地气”。研究院不满足于“闭门研法”。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研究院组织大学生深入鹤庆县红军长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边疆少数民族革命老区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在实地调研中听取基层群众对法律草案的真实想法。师生们走进少数民族村寨,与群众围坐在一起,把“法言法语”翻译成“大白话”,再把群众的“土办法”提炼成专业的立法建议,从课堂到田野、从理论到实践,立法征询有了温度,也有了深度。
在研究院,理论实践结合,打通“教研—立法—普法”闭环。研究院依托大理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力量,将立法征询中积累的鲜活案例和基层素材转化为教学资源和研究成果,同时又以研究成果支撑立法实践。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在这座‘金桥’上,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承担着独特的使命,用高校的智慧为立法注入专业力量,以边疆的视角为立法提供基层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