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尉”来:依托涉罪未成年人数据库实行“红橙黄”三级干预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友志 王威
  
  河南省尉氏县技工学校实训教室内,19岁的王某正在跟随老师习艺。一年前,不满18岁的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依托“检护‘尉’来”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经社会调查、综合评估等,提请院检察委员会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讨论,依法采纳了办案检察官的意见,并结合王某及其家长的意见,推荐其到县技工学校习艺。
  “检护‘尉’来是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践载体与特色品牌。”尉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宫宝针介绍说,品牌名称中嵌入“尉氏”地名、谐音“未来”,寓意守护全县20万余名未成年人。
注重社会修复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既要实现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会修复与心理康复。”尉氏县检察院“检护‘尉’来”办案团队负责人李亚萌说,团队建立“评估—介入—回访”心理干预闭环机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定制个性化疏导方案。
  2025年7月,13岁的李某被伤害后身心受到创伤,“检护‘尉’来”办案团队调查发现,其家庭依靠低保维持日常生活,随即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近年来,尉氏县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10.05万元,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缓解生活困难、修复身心创伤。
  针对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问题,“检护‘尉’来”办案团队创新推行“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双轨机制,明确监护责任边界、细化指导服务流程。今年3月,16岁的张某因父母疏于管教屡次盗窃,尉氏县检察院依法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定制辅导方案。目前,张某父母教育方式明显转变,张某也改掉陋习、重返校园。截至目前,尉氏县检察院已累计制发督促监护令57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2次。
推动协同共治
  2025年以来,尉氏县检察院整合多方资源,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10余个部门建立12项协同共治机制,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综合保护大格局。
  17岁的梁某的转变得益于协同共治机制的精准发力。尉氏县检察院“检护‘尉’来”办案团队在审查梁某涉嫌盗窃一案后,综合考虑到其系初犯、认罪悔罪、全额退赃且正备战高考等情况,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为其量身定制了为期6个月的“向阳而生”教育矫治计划。
  17岁的赵某因交友不慎参与聚众斗殴,被尉氏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检护‘尉’来”办案团队为其量身设计“亲情修复+技能培训+法治教育”专项方案,通过组织亲情会见、提供电工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心理疏导与法治辅导。目前,赵某在电器维修店实习,月收入3000余元,彻底告别过往不良生活。
  同时,尉氏县检察院“检护‘尉’来”办案团队建立未达刑责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数据库,对36名相关未成年人实行“红橙黄”三级干预,进行精准帮教,并积极推动“检校共建”“检企协作”,联合6家企业开展就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学习一技之长搭建桥梁。
创新普法方式
  尉氏县检察院“检护‘尉’来”办案团队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大多法治意识淡薄,只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我们摒弃传统‘灌输式’普法,推动法治教育向‘体验式’‘互动式’转变,构建起覆盖广、形式活、效果实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李亚萌说,针对未成年人认知特点,“检护‘尉’来”办案团队定制预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主题法治课程,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等形式送入校园,让孩子们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
  “检护‘尉’来”办案团队还联合普法志愿者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携手社会各界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5年以来,已深入90余个村庄、20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赠送法律读本,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法治之光陪伴青少年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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