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茹
最近,我们庭的同事到辖区小学开展反家暴法治宣讲,散场后带回一个揪心的消息,有个红着眼圈的小女孩找到她,小声问:“阿姨,我爸爸打我,你们能帮我吗?”
我心里一沉。我们总在普法课上教孩子要勇敢求助,可当这份怯生生的信任真的递到面前,所有宣讲话语都让位于一个念头,就是先护住孩子,再查清真相。我院家事审判团队当即分工,由我牵头承办厘清线索,宣讲同事则对接学校安抚孩子,避免二次心理负担。
这种快速响应并非临时举措,而是我院愈疗型家事司法模式的常态。近年来,我院对外联合县妇联、县公安局等六单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对内打造“温馨驿站”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邀请心理咨询师每周轮岗入驻,提供全流程心理干预和调解疏导。依托联动机制,我们迅速对接辖区派出所、社区与学校,启动涉未成年人权益快速核查。事情很快清晰,女孩今年12岁,两年前父母离异,抚养权归父亲,其母不久前刚向我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经核实,父亲的行为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更多的是管教方式简单粗暴——孩子成绩下滑或调皮犯错时,他总是忍不住厉声呵斥,偶有打手心、推搡等动作。他以为严管就是负责,却没顾及即将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早已接不住这份沉重的期待。
但我们也看到了这位父亲沉默的付出。离异两年他独自带娃,工作养家一肩挑,风雨无阻接送上下学,记得孩子所有饮食忌口,对孩子的学习情况一清二楚……只是他不善表达,关心到了嘴边,总变成带着怨气的指责。而父女关系激化的导火索,是陷入僵局的探望权。母亲因思念心切,未经协商便私自接走孩子。父亲又气又怕,索性彻底拒绝探望。
一边是用错了方式的笨拙父爱,一边是莽撞表达思念的母爱,中间夹着敏感自尊、站在青春期关口的孩子。我很清楚,办案的核心从来不是争输赢,而是给孩子最合适的成长安排。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抚养权纠纷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是刚性标尺,但家事审判从来不是简单的“有错就剥夺”。
我们将孩子请到“温馨驿站”的未成年人专属谈话区,在驻站心理咨询师辅助下单独沟通,从学校趣事聊到喜欢的文具,孩子慢慢放松下来,说出了心里话。她知道爸爸很辛苦,但爸爸太凶,考不好不敢回家,有心事也不敢说,她想念妈妈能耐心听她说话的样子。我又陪着她回忆爸爸冒雨送伞、深夜送医的小事,孩子低着头掉下了眼泪,她不是不懂爸爸的好,只是因为害怕暂时盖住了那些细碎的温柔。结合驻站心理咨询师的评估,我们更确定尊重孩子的意愿,是当下最优选择。
正式调解同样在“温馨驿站”开展。面对父亲,我先接住他的寒心与委屈:“这两年你一个人带娃,吃喝拉撒全操心,孩子说想跟妈妈走,换谁心里都不好受。”一番话卸下了他满身的防备。等他情绪平复,我再讲明不当管教对青春期孩子的心理伤害,也告知拒绝探望本质是剥夺孩子享受母爱的权利。父亲最终承认管教方式失当,愿意为孩子改变。
面对母亲,我先肯定她对孩子的牵挂,也严肃指出私自带走孩子既违反法律规定,更激化了双方矛盾。母亲当场表达了歉意,承认自己当时没考虑到后果。
双方的芥蒂慢慢松动,但抚养权的归属仍是核心。我进一步说明,调整抚养权不是否定父亲的付出,更不是父爱的退场。孩子多次明确表达的随母生活意愿,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权利,也契合她青春期的身心需求,尊重她的选择更有利于身心健康。但父亲的责任心与关爱,依然是孩子成长的底气,可以通过探望、共同参与教育持续陪伴。几番沟通下来,双方就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探望安排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后续回访时,班主任反馈孩子开朗了很多,上课也能集中注意力了,期末考试成绩也很理想。父亲也会定期接女儿团聚,父女相处平和了不少。
有人说,家事法官是爱与希望的守望者。从宣讲台前的俯身倾听,到联动机制的快速响应,再到“温馨驿站”的温情疏导,我们以愈疗型家事司法为抓手,把普法课堂变成维权前哨。从一声怯生生的求助,到一个家庭的和解,多走一步、多听一句、多想一层,让法律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就是我们给每个孩子最好的成长守护。
(作者系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