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9日讯 记者蒲晓磊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今天通报5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案,北京宜春企业商会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案,山西省晋绥边区历史文化研究会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案,项城防水协会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案,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对代表机构疏于管理案。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有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有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有的对分支机构管理不严,致其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等,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组织公信力,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因此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据介绍,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团体的整体效能,直接影响行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实际效果。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民政部或地方民政部门已依法对此次通报的社会团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部分社会团体同时被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代表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