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斐 (西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深入推进国际传播,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讲好中国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维护公平正义、遵守国际法治、促进人类法治文明的故事。
法治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也是国际交往的重要共识。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做好中国法治国际传播,有利于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认知和认同,有利于从法治角度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以“法”为媒,解码中国法治的制度逻辑
清末以来的法律现代化进程,从根本上塑造了中国以成文法为核心的法律架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制度“底气”。以“法”为媒的核心要义,在于以中国法律体系的制度文本本身作为最有力的媒介向世界解码中国法治为何能够成功、何以独具特色。这不仅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策略选择,更是从制度源头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根本路径。其中,可以重点向世界讲好四类“法”,一是宪法,宪法是中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以通过阐释宪法的核心地位及其实施制度展示中国法治的顶层设计;二是以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可以将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作为“活教材”,向世界展示中国法治保护公民权利的制度实践;三是以《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等中国发起或深度参与的国际条约为例,展示中国深度参与国际法治合作的制度文本,特别是从“跟跑”到“领跑”的规则制定能力;四是中国特色的党内法规,可以通过阐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展示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独特制度优势。
以“案”为媒,呈现可感可知的法治实践
案例就是故事。案例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从“自说自话”走向“国际对话”的“样本库”。如果脱离案例,中国法治就仅是抽象概念。讲好案例,中国法治就成为可查、可感、可理解的生动实践。以“案”为媒的核心要义,在于运用多元、具体的案例“穿透”抽象的法律条文,用事实回应质疑、用正义连接世界,纾解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不可通约难题,让世界看到中国法治的“结果”和“力量”,形成对中国法治稳定性、贡献度和可预期性的内在认可。其中,可以重点向世界讲好三类“案”,一是影响性案例,此类案例往往表现为影响公众法治观念、促进法治重大进步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典型案例,能够以个案的力量展现中国法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等深层次问题,在事实层面增强国外受众对中国法治的信任;二是标志性判决,此类判决往往具有司法领域进步性的符号意义,尤其在面对涉及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或环境治理等全球共通性议题时,相关引领性的判决可以成为全球法治对话和同类案件可援引、可比较、可评价的“中国方案”;三是涉外法治案例,这类案例直接触及跨境争端的法律适用、管辖机制及国外判决承认与执行等核心问题,是检验中国法治包容性、司法公信力和审判专业化的标尺,能够有效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信任。此外,体现明德慎罚、宽仁慎刑、德法共治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相关法治案例,也应成为彰显中国法治文明、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重要素材。
以“会”为媒,搭建法治共识的对话平台
在全球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国际会议日益成为展示中国法治立场、阐释法治理念、推动法治交流的对话平台。从本质上讲,国际会议是中国法治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博弈场域。中国不能缺席,更不能“失声”。“中国代表在哪儿”“中国学者怎么看”“中国法治如何做”已经成为国际会议的基本元素。以“会”为媒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主办和参加各类型的国际法治会议,持续提升中国法治国际话语权,推进中国法治从“被动应答”转向“主动设题”、从“单方宣介”转向“深度对话”、从“临时表达”转向“机制构建”,不断扩大全球法治共识。其中,可以重点在全球办好三类“会”,一是学术论坛,通过常态化、高层次、专业性的学术对话,推动中外法学界的多元交流,在对话中增进理解、在分歧中澄清误区,在学理层面构建中国法治理论全球传播的知识基础,提升中国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学术认可度;二是主场外交,充分运用主场优势,锚定全球法治热点和中国法治优势,做好会议议题设置和成果发布,以“在地”“共情”“同频”的力量让国际参会者感受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全球治理观,增强中国法治主张在全球治理中的议题引领力和规则制定权;三是多双边对话,依托双边磋商与多边合作机制,聚焦审判执行、司法协助、判决互认等领域,开展业务交流与经验分享,寻求利益共通点与法治共识度,让多双边对话成为深化中外法治互信合作、开展国际法治合作的重要支点。
以“媒”为媒,拓展全媒联动的传播矩阵
媒体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主力军、主阵地。以“媒”为媒的核心要义,就是按照《规划》提出的“用好各类媒体合作机制和平台渠道”,发挥不同媒体的角色功能,通过“接力传播”与“协同发声”,形成“权威定调—专业深挖—场景渗透—本土转化”的传播链条和“主流媒体+专业媒体+机构媒体+海外媒体”的传播矩阵。一是要发挥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主流媒体在传播层级中居于“首发定调”的关键位置,其核心作用在于从大局出发,将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理念、制度成就与价值取向纳入国际公共议程,确立法治话语传播的基本框架与核心议题;二是要发挥专业媒体的话语转化能力,将中国法治的内在逻辑、规范制度与具体实践转化为国际受众可交流、可讨论、可理解的传播产品,增强中国法治叙事的国际穿透力;三是要发挥机构媒体的场景触达能力,将抽象的法律制度转化为可感知、可操作的行为指引,将中国法治信息嵌入国外受众日常生活的具体场景,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完成法治认知的建构与法治认同的培育;四是要发挥海外媒体的在地化适配功能,借助海外媒体对本地受众认知习惯、话语偏好与接受心理的精准把握,对中国法治的核心信息进行在地性的框架重构与话语编码,实现从信息传递到意义共享的有效转化。
以“人”为媒,汇聚多元主体的叙事力量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是国际传播的重要目标,中国法治国际传播也不例外。在这个意义上,人是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最有力的主体,也是最有效的“媒体”。以“人”为媒的核心要义,在于充分调动国内外中国法治的研究者、体验者、讲述者等多元主体的叙事力量,用他们的职业理性、法治体验和真实讲述,组合成一个立体且可信的中国法治图景。其中,中国法治的研究者(可扩大到法律从业者)能够以学术交流、同行评议讲好中国法治的学理与实践;中国法治的体验者(包括涉外案件当事人)能够以真实经历、个体体悟讲好中国法治的公平与高效;中国法治的讲述者(如外国来华留学生)能够以在地体验、社交传播讲好中国法治的真实和有趣。特别是“他者叙事”的方式,能够突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单向输出困境,转而借助不同外籍人士的视角、经历和讲述呈现法治中国、降低传播折扣、打破文化隔阂。简而言之,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不止在国家对国家的宏大叙事,还在人心连人心的微观连接。这也提醒我们,一方面要尽快培养讲政治、懂法治、会传播的专业人才,形成做好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专业力量;另一方面要广交朋友、团结和争取大多数,在法治领域不断扩大知华友华的国际舆论“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