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新林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操作规范体系、科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以下简称“五大体系”)。“五大体系”系统回答了履职依据、质效评判、实施路径、管理保障与责任落实等根本性问题,形成覆盖办案全链条、贯通各环节的制度机制架构,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框架和行动指南。
职务犯罪检察是落实“五大体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铁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仍然艰巨,这对高质效办好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建设,既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以高质效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汇聚反腐败法治合力的实践路径。
构建科学完备、协同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
法律制度体系是高质效办案的根本遵循。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严格规范办案。
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协同推进《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修订,重点完善管辖协同、互涉案件移送、强制措施转换、境外证据调取及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确保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同频共振。
加快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建设。量刑规范化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是统一司法尺度、减少同案不同判的重要制度保障。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常见情节的认定分歧等问题,需推动出台职务犯罪常见罪名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权的行使,促进量刑公正均衡。
强化渎职犯罪法律适用制度供给。当前,渎职犯罪案件办理中普遍存在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标准模糊、因果关系判定困难、损失结果计算缺乏统一规范等问题,亟须推动出台新的渎职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常见渎职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及损失结果计算方法等,以统一司法尺度,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与跨境腐败治理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补充规定的研究制定,进一步细化该程序的适用条件、证明标准、权利保障及跨境财产追缴等规则。推动刑事诉讼法增设引渡逮捕程序,将监察机关商请逮捕明确为特别启动方式,为跨境追逃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构建分类分层、多维综合的评价标准体系
评价标准体系是引领高质效办案的核心标尺。应尽快构建一套契合职务犯罪检察特点、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为精准评价办案质效提供坚实支撑。依托科学的评价标准体系,引导办案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实事求是、精益求精。
实体评价坚守法治质量底线。始终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为核心标尺,紧盯重大复杂及重点领域案件,依托定性准确率、量刑建议采纳率、无罪判决率等刚性指标,压实责任。同时,将评价重心向案件的深度办理与综合效果聚焦,以实质公正提升职务犯罪检察的公信力。
程序评价凸显衔接规范特质。将办案程序合法合规作为重要维度,重点考评办案期限、权利保障、强制措施适用、证据合法性及文书制作规范。突出监检衔接的专属评价要点,将提前介入实质化、退查引导、管辖衔接及认罪悔罪教育转化等纳入评价范畴,充分体现职检特色。
效果评价延展源头治理价值。从反腐震慑(惩治力度及辐射效应)、追赃挽损、行业治理、民生保障四个维度系统考量,全面反映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的深层治理价值。其中,民生保障维度尤其体现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求——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办案成效最终由人民群众评判。
健全分类分层评价与结果运用。坚持差异化评价原则,按案件繁简、层级、罪名等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推行个案评查与类案审视相结合的评查机制。强化评查结果刚性运用,将评查结果与业绩考评挂钩,形成以评促改、以评提质的闭环机制。同时,建立评价结果反馈与跟踪整改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实现“评价—反馈—提升”的良性循环。
构建指引明确、务实管用的操作规范体系
操作规范体系是高质效办案的实践路径。通过系统构建操作规范体系,可为一线办案提供清晰的业务导航图和实用的操作工具箱,全面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系统整合办案规范。全面梳理归集职务犯罪办案相关规范,按罪名类别、程序节点等维度系统编排,编纂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实务手册,实现“一册通览”,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规范及时可用、适用准确。
做实类案审查指引。聚焦常见职务犯罪案件类型,制定涵盖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财产处置等内容的实质性审查指引,细化审查标准,突出实用导向,提升类案审查办理质量。
规范重点环节操作流程。围绕提前介入、指定管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审判活动监督等关键节点,统一工作规范和流程模板,实现重点环节程序有标准、办理有规范、衔接有章法。
推行文书分层规范。针对办案文书标准不一、繁简失衡等问题,推行分层分类的文书制作规范,统一办案常用文书的体例结构、逻辑层次和说理要求,以文书规范化促进办案流程标准化、办案质量精品化。
构建一体联动、精细管控的科学管理体系
科学管理体系是高质效办案的保障,核心在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实现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深度转型。以高水平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是正确政绩观在管理层面的必然要求。
优化办案资源统筹配置。结合案件体量、类型及复杂程度,科学调配办案力量,精准开展业务指导,强化重点案件督办。健全专业化办案团队相对固定机制,保持骨干力量稳定接续,避免频繁轮岗造成经验流失与衔接断层。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完善跨区域、跨层级检察官统筹调配机制,对大案要案实行集中研判。
做实全流程嵌入式质量管理。统筹整合评查力量,统一标准,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杜绝多头评查、重复评查。推动质量管理由事后静态评查向事前源头引导、事中动态监控、事后检视完善全链条延伸。依托流程监控和风险预警等管控手段,发现并纠正程序瑕疵、证据薄弱隐患和法律适用偏差,做到即时提醒、及时纠偏、全程可控。
深化数字检察赋能增效。搭建职务犯罪检察数据资源池,研发适配办案需求的智能辅助模块,嵌入证据审查指引、文书生成、案例推送、量刑建议辅助等功能,让检察官专注核心判断环节。坚持实用导向,健全模型实效评估,持续优化精准度和适配度。重点推进类案检索、量刑建议偏离度分析等场景应用,以智能化手段辅助统一司法尺度、减少裁量偏差。
构建权责清晰、奖惩分明的责任落实体系
责任落实体系是高质效办案的底线。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每一名检察官的责任担当上,以压实责任倒逼质量提升。以司法责任制为牵引,明晰权责、压实责任,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履职有保障。
细化权责清单,强化制约监督。分类型、分岗位梳理职务犯罪检察权责清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修改和办案实际及时更新,确保权责匹配。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案件分配、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环节的相互制衡,有效防范权力滥用。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突出精准问责。将优质案件、典型案例、检察建议成效、追赃挽损实绩等作为评优晋升重要依据;坚持精准规范问责,区分司法瑕疵与司法责任,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的规范衔接机制,防止以评查结果代替追责依据、以追责代替整改。对瑕疵案件侧重整改纠错,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严肃追责,做到问责与整改并重、惩戒与教育结合。
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处理结果改变,且已尽审慎注意义务的,依法免责;对探索性创新未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宽容失误。规范免责认定程序,保障检察官的陈述权、申辩权,确保免责处理公正规范。通过权责统一、奖惩分明、容错有序的责任闭环,确保职检权力规范运行,激励检察官敢于担当、善于作为。